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生生物自动采样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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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生生物自动采样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略) 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生生物自动采样仪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

浙 (略) (略) 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就水生生物自动采样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水生生物自动采样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ZC-*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项目概况(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具体采购内容、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具体采购内容

交货期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

水生生物自动采样仪

1套

用于监测水体中的生物多样性和种群数量,建设水生生物数据库,明确污染物的变化,地表水断面eDNA调查等,具体详见招标技术需求。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调试并验收合格。

38.25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特殊资格要求:无。

6.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7.1发售时间:**日至**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7.2发售地点: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1B财务室]。

7.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汇款。

7.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并填写的投标报名函;

(3)标书费汇款底单。

(4)如非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函、标书费汇款底单直接传真(0574-*)或发送邮件(*@*26.com)至我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A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10.1、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 (略) 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鄞州区北明程路789号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574-*

代理单位:浙 (略)

联系人:何云海、徐炅灵、周健、李晶

联系电话:0574-*

传真:0574-*

电子邮箱:*@*26.com

联系地址: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

户名:浙 (略)

账号:*85


附件:投标报名函__浙江中创_*.doc


(略) 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生生物自动采样仪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

浙 (略) (略) 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就水生生物自动采样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水生生物自动采样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ZC-*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项目概况(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具体采购内容、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具体采购内容

交货期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

水生生物自动采样仪

1套

用于监测水体中的生物多样性和种群数量,建设水生生物数据库,明确污染物的变化,地表水断面eDNA调查等,具体详见招标技术需求。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调试并验收合格。

38.25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特殊资格要求:无。

6.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7.1发售时间:**日至**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7.2发售地点: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1B财务室]。

7.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汇款。

7.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并填写的投标报名函;

(3)标书费汇款底单。

(4)如非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函、标书费汇款底单直接传真(0574-*)或发送邮件(*@*26.com)至我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浙 (略) [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A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10.1、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 (略) 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鄞州区北明程路789号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574-*

代理单位:浙 (略)

联系人:何云海、徐炅灵、周健、李晶

联系电话:0574-*

传真:0574-*

电子邮箱:*@*26.com

联系地址: (略) 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

户名:浙 (略)

账号:*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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