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襄阳市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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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襄阳市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 (略) 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服务项目,采 (略) 生态环境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 (略) 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 (略) 40家加油站和油罐运输企业开展油气回收系统液阻、密闭性、气液比项目抽测检测,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次储油库、加油站、油罐汽车油气回收技术培训。

(三)质量要求: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情况的检测过程要严格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执行,现场提供检测数据,按照《 (略) 移动源综合管控平台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范(试行)》 (略) 级平台实时上传检测数据,并在10日内对受检对象出具正式的纸质版检测报告。

(四)预算资金:20万(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作无效)

(五)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80天内完成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七)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180天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应就上述规定条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组至少配备3名专职人员,除完成既定工作外,服务期间应听从调度,配合我局完成与该项目有关的现场答疑、技术培训等工作;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 (略) 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本次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3、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6项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湖北 (略) 领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略) ( (略) 长虹路10号7栋25层)

六、开启

1、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开标室( (略) 长虹路10号7栋25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襄城区的卢大厦二楼208室

联系人:王亚楠

电话: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长虹路10号7栋25层

联系人:张佩

联系方式:*




202 (略) 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服务项目,采 (略) 生态环境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 (略) 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 (略) 40家加油站和油罐运输企业开展油气回收系统液阻、密闭性、气液比项目抽测检测,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次储油库、加油站、油罐汽车油气回收技术培训。

(三)质量要求: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情况的检测过程要严格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执行,现场提供检测数据,按照《 (略) 移动源综合管控平台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范(试行)》 (略) 级平台实时上传检测数据,并在10日内对受检对象出具正式的纸质版检测报告。

(四)预算资金:20万(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作无效)

(五)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80天内完成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七)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180天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应就上述规定条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组至少配备3名专职人员,除完成既定工作外,服务期间应听从调度,配合我局完成与该项目有关的现场答疑、技术培训等工作;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 (略) 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本次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3、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6项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湖北 (略) 领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略) ( (略) 长虹路10号7栋25层)

六、开启

1、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开标室( (略) 长虹路10号7栋25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襄城区的卢大厦二楼208室

联系人:王亚楠

电话: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长虹路10号7栋25层

联系人:张佩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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