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坝段过程水土保持监测采购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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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坝段过程水土保持监测采购 公告

国道321线纳溪至泸 (略) 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坝段)过程水土保持监测采购

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道321线纳溪至泸 (略) 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坝段)过程水土保持监测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控制价:21.*元

建设工期或周期: 监测服务期与施工工期一致(912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019年1月至今,参与 (略) 工程相关过程水土保持监测任务;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 (略) 规 (略) )不得作为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机构。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天(工作日)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2:30:00至6: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2115办公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只接受已现场领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地点: (略) 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略) 交投大楼2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31日 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略) 交投大楼2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比选文件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领取(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提供相应授权委托书以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江 (略) 一段15号(交投大楼)

联系方式:083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祖豪

电话:*

(略) 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4日


国道321线纳溪至泸 (略) 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坝段)过程水土保持监测采购

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道321线纳溪至泸 (略) 改建工程(隆昌至渠坝段)过程水土保持监测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控制价:21.*元

建设工期或周期: 监测服务期与施工工期一致(912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019年1月至今,参与 (略) 工程相关过程水土保持监测任务;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 (略) 规 (略) )不得作为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机构。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天(工作日)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2:30:00至6: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2115办公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只接受已现场领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地点: (略) 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略) 交投大楼2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31日 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略) 交投大楼2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比选文件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领取(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提供相应授权委托书以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江 (略) 一段15号(交投大楼)

联系方式:083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祖豪

电话:*

(略) 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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