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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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或企业前来参与。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西湖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2.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3.履约期限:1年。

二、项目要求

1.建立组织管理机制:建立评估转介机制、康复后转介机制和督导培训机制;

2.建立服务对象清册:建立适宜康复对象细化标准,对全区登记在册的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初筛并形成报表,对初筛适宜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排摸并确定试点期间服务对象名单,并登记建档;

3.建立技术指导体系:整合资源成立相关学科权威精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

4.开展精康服务:依托试点街道开展社区康复服务。

三、承接主体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服务机构或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相应的专业团队和运营管理能力,具有开展精神康复服务或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

四、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投标机构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承接主体资质材料(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简介);

2.报价单(预算方案);

3.服务方案;

4.以往业绩或服务项目介绍;

5.其他相关文件或说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五、投标资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截止时间:**日下午17点

提交地点: (略) 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东楼546室

注:投标资料请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且须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

(略) 西湖区民政局

**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或企业前来参与。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西湖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2.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3.履约期限:1年。

二、项目要求

1.建立组织管理机制:建立评估转介机制、康复后转介机制和督导培训机制;

2.建立服务对象清册:建立适宜康复对象细化标准,对全区登记在册的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初筛并形成报表,对初筛适宜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排摸并确定试点期间服务对象名单,并登记建档;

3.建立技术指导体系:整合资源成立相关学科权威精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

4.开展精康服务:依托试点街道开展社区康复服务。

三、承接主体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服务机构或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相应的专业团队和运营管理能力,具有开展精神康复服务或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

四、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投标机构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承接主体资质材料(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简介);

2.报价单(预算方案);

3.服务方案;

4.以往业绩或服务项目介绍;

5.其他相关文件或说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五、投标资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截止时间:**日下午17点

提交地点: (略) 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东楼546室

注:投标资料请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且须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

(略) 西湖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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