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黄兴镇车马村2024年-2025年环卫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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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黄兴镇车马村2024年-2025年环卫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 (略) 受长沙县黄兴镇车马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长沙县黄兴镇车马村2024年-2025年环卫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黄兴镇车马村2024年-2025年环卫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72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

3、特定资格条件:

无。

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05月27日起至2024年06月0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到长沙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以东、 (略) 以北尚城A栋1单元1601号)办理登记手续,获取(购买)磋商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以东、 (略) 以北尚城A栋1单元1601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长沙县黄兴镇车马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 (略)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以东、 (略) 以北尚城A栋1单元1601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黄先生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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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略) 受长沙县黄兴镇车马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长沙县黄兴镇车马村2024年-2025年环卫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黄兴镇车马村2024年-2025年环卫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72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

3、特定资格条件:

无。

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05月27日起至2024年06月0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到长沙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以东、 (略) 以北尚城A栋1单元1601号)办理登记手续,获取(购买)磋商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 (略) (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以东、 (略) 以北尚城A栋1单元1601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长沙县黄兴镇车马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 (略)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以东、 (略) 以北尚城A栋1单元1601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黄先生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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