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龙江村洪屋江屋村小组中心路段石拱桥重建项目直接发包公告
龙江镇龙江村洪屋江屋村小组中心路段石拱桥重建项目直接发包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指引>的通知》(龙发改〔2018〕143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发包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现对龙江镇龙江村洪屋江屋村 (略) 段石拱桥重建项目直接发包予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江镇龙江村洪屋江屋村 (略) 段石拱桥重建项目
2、发包单位: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3、单位地址:龙门县龙 (略)
4、联系人:徐远滨
5、联系电话:*
6、项目地点: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
7、项目内容:龙江镇龙江村洪屋江屋村 (略) 段石拱桥重建项目,工程预算审定金额*。
8、工期要求:工期为30日历天。
二、承包人资质要求:
(1)意向承包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意向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三、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包括并不限于以上人员。
四、公示时间、报名时间及地点、提交资料
1、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7日-2024年05月31日;
2、报名时间:2024年06月01日-2024年06月03日;
3、报名地点:龙门县龙江镇财经事务中心(原龙江镇财政所)
4、提交资料:(1)龙江镇(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2)意向承包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名单及岗位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意向承包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登记,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
五、项目建设联系人:
徐远滨,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05月27日
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指引>的通知》(龙发改〔2018〕143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发包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现对龙江镇龙江村洪屋江屋村 (略) 段石拱桥重建项目直接发包予以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江镇龙江村洪屋江屋村 (略) 段石拱桥重建项目
2、发包单位: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3、单位地址:龙门县龙 (略)
4、联系人:徐远滨
5、联系电话:*
6、项目地点:龙门县龙江镇龙江村
7、项目内容:龙江镇龙江村洪屋江屋村 (略) 段石拱桥重建项目,工程预算审定金额*。
8、工期要求:工期为30日历天。
二、承包人资质要求:
(1)意向承包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意向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三、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包括并不限于以上人员。
四、公示时间、报名时间及地点、提交资料
1、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7日-2024年05月31日;
2、报名时间:2024年06月01日-2024年06月03日;
3、报名地点:龙门县龙江镇财经事务中心(原龙江镇财政所)
4、提交资料:(1)龙江镇(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2)意向承包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名单及岗位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意向承包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登记,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
五、项目建设联系人:
徐远滨,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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