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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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邀请书

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 (略) (略) 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00

0.3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价*.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二)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至**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日(9:00-18:00)至**日(9:00-18:00)持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在重庆 (略) 领购买价通知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询价通知书300元/套,售后不退。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5:00

(五)评审开始时间:**日北京时间15:00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仟元整;

(2)交纳方式: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自行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的确认:截至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止,未按时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上述要求封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除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退还(不计息)。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地 址:铜梁区迎宾路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张浩然

电 话:*

地 址:铜梁区东城街道金川大道56号3-1

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 (略) (略) 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00

0.3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价*.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二)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至**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日(9:00-18:00)至**日(9:00-18:00)持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在重庆 (略) 领购买价通知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询价通知书300元/套,售后不退。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5:00

(五)评审开始时间:**日北京时间15:00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仟元整;

(2)交纳方式: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自行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的确认:截至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止,未按时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上述要求封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除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退还(不计息)。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地 址:铜梁区迎宾路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张浩然

电 话:*

地 址:铜梁区东城街道金川大道56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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