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邀请书
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邀请书
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 (略) (略) 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 *.00 | 0.3 | 1 |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价*.00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一)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二)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至2024年5月29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4年5月27日(9:00-18:00)至2024年5月29日(9:00-18:00)持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在重庆 (略) 领购买价通知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询价通知书300元/套,售后不退。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5:00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5:00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仟元整;
(2)交纳方式: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自行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的确认:截至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止,未按时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上述要求封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除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退还(不计息)。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略) 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地 址:铜 (略) 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张浩然
电 话:*
地 址:铜梁区东城街道金川大道56号3-1
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价采购邀请书
重庆 (略) (略) 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 *.00 | 0.3 | 1 |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价*.00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一)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二)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至2024年5月29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4年5月27日(9:00-18:00)至2024年5月29日(9:00-18:00)持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在重庆 (略) 领购买价通知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询价通知书300元/套,售后不退。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5:00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5:00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仟元整;
(2)交纳方式: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自行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的确认:截至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止,未按时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上述要求封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除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退还(不计息)。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略) 铜梁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地 址:铜 (略) 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张浩然
电 话:*
地 址:铜梁区东城街道金川大道56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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