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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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9: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3:00 下午:13: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http://**)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9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瑞
项目联系电话 *;0991-*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警官;0991-*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诚誉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瑞;*;0991-*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4-ZB(M)-17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43套卫星通信设备(站)提供维保服务(设备包括:卫星主站2套、中型卫星通信车5辆、小型卫星通信车10辆、传统型卫星便携站8套、新型卫星便携站18套,以及卫星网管服务器<satpath>、调制解调器、计算机、系统(Skyswitch)等);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支持保障、定期维护检修、重大任务技术支持保障、系统升级改造支持、技术咨询、定期回访、硬件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组织技术培训等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3:00,下午13: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http://**)

五、开启

时间:**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应①招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④最终报价在系统中完成报价及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 (略)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联系方式:马瑞;*;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瑞

电 话:  *;09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9: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3:00 下午:13: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http://**)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9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瑞
项目联系电话 *;0991-*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警官;0991-*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诚誉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瑞;*;0991-*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4-ZB(M)-17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卫星通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43套卫星通信设备(站)提供维保服务(设备包括:卫星主站2套、中型卫星通信车5辆、小型卫星通信车10辆、传统型卫星便携站8套、新型卫星便携站18套,以及卫星网管服务器<satpath>、调制解调器、计算机、系统(Skyswitch)等);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支持保障、定期维护检修、重大任务技术支持保障、系统升级改造支持、技术咨询、定期回访、硬件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组织技术培训等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3:00,下午13: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http://**)

五、开启

时间:**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应①招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④最终报价在系统中完成报价及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 (略)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601室            

联系方式:马瑞;*;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瑞

电 话:  *;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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