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卫健系统采购财政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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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卫健系统采购财政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皇姑区卫健系统采购财政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有效期: 2024-05-28 至 2024-06-04
撰写单位: (略) 皇姑区卫生健康局 撰写人: (略) 皇姑区卫生健康局
皇姑区卫健系统采购财政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皇姑区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皇姑区卫健系统采购财政医疗电 (略) 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辽财综[2019]392号)规定,全面完成医疗收费电子化票据改革任务,皇姑区采购医疗电子票据 (略)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综【2018】693号)、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库【2019】212号)、《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辽财综【2020】302号)和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面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辽财综【2019】392号)相关要求,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沈 (略) 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5-28 至2024-06-04(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杨浩( (略) 信息中心),张立明( (略) 统计局),解晓松( (略) 税务局)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温翯羽

联系地址: (略) 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电话:02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孙茹涵

联系地址: (略) 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电话:02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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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皇姑区卫健系统采购财政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有效期: 2024-05-28 至 2024-06-04
撰写单位: (略) 皇姑区卫生健康局 撰写人: (略) 皇姑区卫生健康局
皇姑区卫健系统采购财政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皇姑区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皇姑区卫健系统采购财政医疗电 (略) 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辽财综[2019]392号)规定,全面完成医疗收费电子化票据改革任务,皇姑区采购医疗电子票据 (略)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综【2018】693号)、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库【2019】212号)、《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辽财综【2020】302号)和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面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辽财综【2019】392号)相关要求,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沈 (略) 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5-28 至2024-06-04(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杨浩( (略) 信息中心),张立明( (略) 统计局),解晓松( (略) 税务局)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温翯羽

联系地址: (略) 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电话:02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孙茹涵

联系地址: (略) 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电话:02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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