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硫酸代收代发综合服务业务招标公告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硫酸代收代发综合服务业务招标公告
(略) 硫酸代收代发综合服务业务
招标公告
(略) ( (略) )拟将硫酸代收代发(铁路发运)业务部分对外经营,现公开招标承接业务方,招标内容公告如下,欢 (略) 咨询并报名参与投标。
1、招标业务基本情况:
1. (略) 现有2个硫酸槽(每个槽容积100m3) (略) 专用线富余运力开展对外代收代发硫酸业务。目前硫酸槽富余库存(约120吨),并具有一定的中转能力。
1.2部分代收代发(铁路发运)硫酸业务的用途:
储存中转硫酸,提供硫酸代收代发业务服务。硫酸存货量不得超过120吨。硫酸槽不得用于储存除硫酸外的其它物品。
1.3部分代收代发硫酸业务承接期限:
(略) 铁路专用线、酸碱站资源利用计划和福 (略) 土地规划情况,结合周边现状,拟对外代收代发硫酸业务按5年期限。
2、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等费用收缴办法、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价格及储槽租金(招标底价)
2.1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等费用收缴办法:
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底一次性支付下月预发车皮数对应的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不低于保底综合服务费),同时结清当月交纳不足的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
2.2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底价为:每卸一个火车槽车(含对应数量的汽车装车),综合服务费为1130元(单价)。
每月保底到货量不低于20个火车槽车,每个火车槽车收取中标综合服务费/火车槽车,月保底综合服务费为20个中标综合服务费/火车槽车,即月到货火车槽车低于20个火车槽车按20个火车槽车中标综合服务费收取,高于20个火车槽车按实际到货火车槽车中标综合服务费收取 ;酸碱站2个硫酸槽给承包方按约定条件使用。
3.1投标方资格条件、业务承接要求、风险提示
3.1.1资格条件
⑴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硫酸种类。投标方必须提供近两年内有发运硫酸火车槽车记录凭证的证明。
⑵ 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承包方或其委托运输方自提货物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还应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持《危 (略) 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危 (略) 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等依法进行运输。
⑶ 诚信经营,无严重不良资信,无违法记录。有严重不良资信或违法记录者,不得参与投标。
3.1.2业务承接要求
⑴ 承包方负责办理硫酸槽车 (略) 运输手续,并承担办理费用( (略) 费用、返空费、联运费等一切费用)以及使用设备如硫酸泵等检修维护费用(包括硫酸槽防腐、维护)。经营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 (略) 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包方承担。硫酸槽罐进出装卸(火车、汽车槽车) (略) 负责。
⑵ 承包方使用硫酸槽场所,涉及具体经营范围及国家专项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应当按规定自行办理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照。
⑶ 承包方不得在硫酸槽场所进行任何违法或违规活动,一经发现,福维公司可随时解除合同,给福维公司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⑷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中标方应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整(¥*.00)后,方可开始硫酸代收代发业务,并凭有效提货单(提货单单据经审核真实)、提货人证件和车牌号被记录后,方可提货。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月租金和其他费用。
⑸ 承包方按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工作, (略) 对仓储、装卸、运输及安全、环保等相关管理规定。自提货物,出厂后的运输安全自行负责。
⑹ 货物的途耗、库耗及磅差按国家标准处置,双方每季度对账一次。
⑺ 承包方若逾期未支付综合服务费,福维公司有权停止装卸车;逾期支付超过15日、经书面通知仍未付款的,福维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⑻ 承包方若连续2个月不交保底综合服务费的,福维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⑼ (略) 书面同意,改变承包用途或转包,或者损坏相关设备、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福维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权,同 (略) 支付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 (略) 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⑽ 因政 (略) 政建设需要拆迁或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重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合同提前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综合服务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⑾ 因上级主 (略) 规划调整自用,福维公司应在上述事由发生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自通知到达承包方时无条件退出,福维公司不承担违约、补偿、赔偿责任。
3.1.3风险提示: (略) 事宜由承 (略) 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其他详见本招标公告上述条件及有关要求。
4.投标事项
4.1投标保证金: 参与投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缴纳*元投标证金,没有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退回(不计息);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元转为月综合服务费和其他费用,按月结算。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帐户:
户 名: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帐 号:*732
4.2 投标截止时间: 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到2024年6月11日17:00止,请有意投标者在此期限内(福维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到福维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并按相关要求投标。
4.3 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有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授权委托书、报价单等。
4.4 收标及联系人:投标书须以密封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内送达(或寄达)以下地址: (略) 曹远镇清水 (略) 1#办公楼三楼办公室<3>; 联系电话:0598-*,*;联系人:李先生、吴先生
(略)
2024年5月28日
(略) 硫酸代收代发综合服务业务
招标公告
(略) ( (略) )拟将硫酸代收代发(铁路发运)业务部分对外经营,现公开招标承接业务方,招标内容公告如下,欢 (略) 咨询并报名参与投标。
1、招标业务基本情况:
1. (略) 现有2个硫酸槽(每个槽容积100m3) (略) 专用线富余运力开展对外代收代发硫酸业务。目前硫酸槽富余库存(约120吨),并具有一定的中转能力。
1.2部分代收代发(铁路发运)硫酸业务的用途:
储存中转硫酸,提供硫酸代收代发业务服务。硫酸存货量不得超过120吨。硫酸槽不得用于储存除硫酸外的其它物品。
1.3部分代收代发硫酸业务承接期限:
(略) 铁路专用线、酸碱站资源利用计划和福 (略) 土地规划情况,结合周边现状,拟对外代收代发硫酸业务按5年期限。
2、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等费用收缴办法、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价格及储槽租金(招标底价)
2.1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等费用收缴办法:
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底一次性支付下月预发车皮数对应的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不低于保底综合服务费),同时结清当月交纳不足的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
2.2代收代发综合服务费底价为:每卸一个火车槽车(含对应数量的汽车装车),综合服务费为1130元(单价)。
每月保底到货量不低于20个火车槽车,每个火车槽车收取中标综合服务费/火车槽车,月保底综合服务费为20个中标综合服务费/火车槽车,即月到货火车槽车低于20个火车槽车按20个火车槽车中标综合服务费收取,高于20个火车槽车按实际到货火车槽车中标综合服务费收取 ;酸碱站2个硫酸槽给承包方按约定条件使用。
3.1投标方资格条件、业务承接要求、风险提示
3.1.1资格条件
⑴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硫酸种类。投标方必须提供近两年内有发运硫酸火车槽车记录凭证的证明。
⑵ 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承包方或其委托运输方自提货物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还应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持《危 (略) 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危 (略) 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等依法进行运输。
⑶ 诚信经营,无严重不良资信,无违法记录。有严重不良资信或违法记录者,不得参与投标。
3.1.2业务承接要求
⑴ 承包方负责办理硫酸槽车 (略) 运输手续,并承担办理费用( (略) 费用、返空费、联运费等一切费用)以及使用设备如硫酸泵等检修维护费用(包括硫酸槽防腐、维护)。经营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 (略) 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包方承担。硫酸槽罐进出装卸(火车、汽车槽车) (略) 负责。
⑵ 承包方使用硫酸槽场所,涉及具体经营范围及国家专项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应当按规定自行办理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照。
⑶ 承包方不得在硫酸槽场所进行任何违法或违规活动,一经发现,福维公司可随时解除合同,给福维公司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⑷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中标方应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整(¥*.00)后,方可开始硫酸代收代发业务,并凭有效提货单(提货单单据经审核真实)、提货人证件和车牌号被记录后,方可提货。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月租金和其他费用。
⑸ 承包方按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工作, (略) 对仓储、装卸、运输及安全、环保等相关管理规定。自提货物,出厂后的运输安全自行负责。
⑹ 货物的途耗、库耗及磅差按国家标准处置,双方每季度对账一次。
⑺ 承包方若逾期未支付综合服务费,福维公司有权停止装卸车;逾期支付超过15日、经书面通知仍未付款的,福维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⑻ 承包方若连续2个月不交保底综合服务费的,福维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⑼ (略) 书面同意,改变承包用途或转包,或者损坏相关设备、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福维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权,同 (略) 支付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 (略) 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⑽ 因政 (略) 政建设需要拆迁或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重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合同提前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综合服务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⑾ 因上级主 (略) 规划调整自用,福维公司应在上述事由发生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自通知到达承包方时无条件退出,福维公司不承担违约、补偿、赔偿责任。
3.1.3风险提示: (略) 事宜由承 (略) 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其他详见本招标公告上述条件及有关要求。
4.投标事项
4.1投标保证金: 参与投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缴纳*元投标证金,没有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退回(不计息);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元转为月综合服务费和其他费用,按月结算。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帐户:
户 名: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帐 号:*732
4.2 投标截止时间: 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到2024年6月11日17:00止,请有意投标者在此期限内(福维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到福维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并按相关要求投标。
4.3 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有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授权委托书、报价单等。
4.4 收标及联系人:投标书须以密封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内送达(或寄达)以下地址: (略) 曹远镇清水 (略) 1#办公楼三楼办公室<3>; 联系电话:0598-*,*;联系人:李先生、吴先生
(略)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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