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专利资助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专利资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及自然人:
为引领高质量发展、鼓励高价值发明创造,根据《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县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萧政办秘〔2020〕25号)的规定,决定实施我县2023年度第二批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2023年11-12月新授权发明专利、PCT专利、企事 (略) 外发明专利技术用于生产经营的;
2、2023年11-12月由代理机构代理申请的在我县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由专利代理机构代 (略) 外发明专利的代理费;
3、2023年11-12月已缴纳的发明专利年费;
4、发明专利授权累计资助:2023年发明专利授权累计达到3件、5件、10件及以上的单位;
5、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6、对同一专利服务机构托管我县发明专利,达到资助标准的。
以上事项已申报过县级资助的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
材料递交的时间至6月7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填写附件《免申即享名单导入模板》,按类别分别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发明专利授权、引进、PCT专利资助:提供带二维码的发明专利证书。
2、代理费资助:提供带二维码的发明专利证书、在我县备案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的协议。
3、发明专利维持:提供缴纳年费发票。
4、发明专利授权累计资助:提供带二维码的发明专利证书。
5、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资助:提供证书或文件。
6、专利托管资助:提供协议、托管专利明细。
四、报送方式
所有申报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免申即享名单导入模板》及证明材料请于6月7日下班发送邮箱。
联系电话:0557-*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免申即享名单.xlsx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及自然人:
为引领高质量发展、鼓励高价值发明创造,根据《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县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萧政办秘〔2020〕25号)的规定,决定实施我县2023年度第二批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2023年11-12月新授权发明专利、PCT专利、企事 (略) 外发明专利技术用于生产经营的;
2、2023年11-12月由代理机构代理申请的在我县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由专利代理机构代 (略) 外发明专利的代理费;
3、2023年11-12月已缴纳的发明专利年费;
4、发明专利授权累计资助:2023年发明专利授权累计达到3件、5件、10件及以上的单位;
5、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6、对同一专利服务机构托管我县发明专利,达到资助标准的。
以上事项已申报过县级资助的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
材料递交的时间至6月7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填写附件《免申即享名单导入模板》,按类别分别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发明专利授权、引进、PCT专利资助:提供带二维码的发明专利证书。
2、代理费资助:提供带二维码的发明专利证书、在我县备案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的协议。
3、发明专利维持:提供缴纳年费发票。
4、发明专利授权累计资助:提供带二维码的发明专利证书。
5、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资助:提供证书或文件。
6、专利托管资助:提供协议、托管专利明细。
四、报送方式
所有申报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免申即享名单导入模板》及证明材料请于6月7日下班发送邮箱。
联系电话:0557-*
电子邮箱:*@*63.com
附件:免申即享名单.xlsx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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