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2023年“绵·阳光”残疾人之家建设试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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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2023年“绵·阳光”残疾人之家建设试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绵·阳光”残疾人之家

项目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根据《 (略)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 年版)》(川发改社会〔2021〕548号)和《 (略)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绵府发〔2022〕14号)有关部署,为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游仙区残疾人联合会开展“绵·阳光”残疾人之家试点项目按照八个有的建设目标为3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

项目周期: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

资金额度:20万元(市本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侯林

联系方式:*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支付18万元

接受督查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心财务制度、“三重一大”等内控制度;区残联不定期对实施机构开展监督以及满意度调查,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用途和安全,及时向接受服务的残疾人进行满意度调查,确保达到绩效目标申报的任务量和服务标准。项目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一)党建引领残疾人之家建设。以党建为引领,依托“绵·阳光”残疾人之家联合街道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吸引游仙区鹤林小学、一迪幼儿园、川文艺星火服务队共建思想道德教育基地,将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到“绵·阳光”残疾人之家中来,既解决其服务内容单一问题,又可将服务向重度残疾人家庭延伸。动员、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源向“绵·阳光”残疾人之家集聚,参与“绵·阳光”残疾人之家管理、运行、服务和开展的各种活动,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绵·阳光”残疾人之家提供发展动力,扩大“残疾人之家”社会影响力。

(二)残疾人之家机构环境优化提升。“绵·阳光”残疾人之家位于游仙区涪江街道韩家脊社区,占地1000㎡左右,机构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服务人员8人,并设有专(兼)职医护人员。截至目前,“绵·阳光”残疾人之家已与11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的服务协议并提供服务,每人每周累计接受服务20小时以上,并建立“一人一档”“一日一志”的服务档案与台账,同时机构整合“1921爱心列车综合服务体”“幸福里广场”“爱社区大学堂”“爱乒才会赢乒乓球俱乐部”,建成了拥有为残疾人提供康复锻炼、集体活动、医疗坐诊、远程问诊、娱乐健身、运动比赛、用餐住宿、优惠购物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场所,建筑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设有无障碍设施,达到消防及安全的管理要求。

(三)树立“绵·阳光”残疾人之家的品牌形象。 (略) 残联“八个有” (略) 残联示范点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绵·阳光”残疾人之家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绵·阳光”残疾人之家各项制度、各类服务、活动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加强食品安全、劳动安全、消防安全、重大事项防控安全管理,确保无事故。实行独立的财务核算,坚持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努力将“绵·阳光”残疾人之家打造成管理上规范、运行上台阶、服务上水平的社会知名品牌。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 (略) (略) 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 (略) 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略)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3“绵·阳光”残疾人之家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绵残办〔2023〕24号),项目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绵·阳光”残疾人之家建设试点方案及三方协议严格实施。

(审核:卢春华??拟稿:冯柳梦)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绵·阳光”残疾人之家

项目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根据《 (略)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 年版)》(川发改社会〔2021〕548号)和《 (略)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绵府发〔2022〕14号)有关部署,为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游仙区残疾人联合会开展“绵·阳光”残疾人之家试点项目按照八个有的建设目标为3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

项目周期: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

资金额度:20万元(市本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侯林

联系方式:*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支付18万元

接受督查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心财务制度、“三重一大”等内控制度;区残联不定期对实施机构开展监督以及满意度调查,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用途和安全,及时向接受服务的残疾人进行满意度调查,确保达到绩效目标申报的任务量和服务标准。项目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一)党建引领残疾人之家建设。以党建为引领,依托“绵·阳光”残疾人之家联合街道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吸引游仙区鹤林小学、一迪幼儿园、川文艺星火服务队共建思想道德教育基地,将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到“绵·阳光”残疾人之家中来,既解决其服务内容单一问题,又可将服务向重度残疾人家庭延伸。动员、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源向“绵·阳光”残疾人之家集聚,参与“绵·阳光”残疾人之家管理、运行、服务和开展的各种活动,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绵·阳光”残疾人之家提供发展动力,扩大“残疾人之家”社会影响力。

(二)残疾人之家机构环境优化提升。“绵·阳光”残疾人之家位于游仙区涪江街道韩家脊社区,占地1000㎡左右,机构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服务人员8人,并设有专(兼)职医护人员。截至目前,“绵·阳光”残疾人之家已与11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的服务协议并提供服务,每人每周累计接受服务20小时以上,并建立“一人一档”“一日一志”的服务档案与台账,同时机构整合“1921爱心列车综合服务体”“幸福里广场”“爱社区大学堂”“爱乒才会赢乒乓球俱乐部”,建成了拥有为残疾人提供康复锻炼、集体活动、医疗坐诊、远程问诊、娱乐健身、运动比赛、用餐住宿、优惠购物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场所,建筑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设有无障碍设施,达到消防及安全的管理要求。

(三)树立“绵·阳光”残疾人之家的品牌形象。 (略) 残联“八个有” (略) 残联示范点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绵·阳光”残疾人之家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绵·阳光”残疾人之家各项制度、各类服务、活动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加强食品安全、劳动安全、消防安全、重大事项防控安全管理,确保无事故。实行独立的财务核算,坚持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努力将“绵·阳光”残疾人之家打造成管理上规范、运行上台阶、服务上水平的社会知名品牌。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 (略) (略) 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 (略) 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略)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3“绵·阳光”残疾人之家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绵残办〔2023〕24号),项目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绵·阳光”残疾人之家建设试点方案及三方协议严格实施。

(审核:卢春华??拟稿:冯柳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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