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中药材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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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中药材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中药材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剑河县中药材配方颗粒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的批复剑发改投资【2024】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锦绣苗乡建设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河县工业园区内 。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1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升级改造厂房、包装车间及库房共8325.20平方米,新建设备站9566.36平方米、生产研发室1259.72平方米、锅炉房618.84平方米、五金库和配电间205.71平方米、消防水池设备用房75.64平方米、厂区主入口52.16平方米、消防水池295.24平方米、冷却塔147.84平方米、生产原材料堆料场10个等附属设施。
2.3 合同估算价:*元。
2.4 计划工期:300 天。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中药材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
2.6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71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升级改造原厂房8325.20平方米,新建设备站9566.36平方米、生产研发室1259.72平方米、锅炉房618.84平方米、五金库和配电间205.71平方米、消防水池设备用房75.64平方米、厂区主入口52.16平方米、消防水池295.24平方米、冷却塔147.84平方米、生产原材料堆料场10个等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专业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本项目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 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01日 13时20分,登录 (略) (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 (略) 、 (略) (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监督部门: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剑河县;联系人:鄢部;联系电话:*。项目总投资:2999.*元。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设计部分:以*元作为上限拦标价;施工部分:以*元作为施工上限拦标价。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由于系统目前有些内容无法修改和无具体显示,请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锦绣苗乡建设 (略) 代理机构:贵州万禾弘源工程 (略)
地址: 地址: (略) 大十字嘉瑞广场3栋1503
联系人:杨倍 联系人:杨静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05月2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中药材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剑河县中药材配方颗粒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的批复剑发改投资【2024】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锦绣苗乡建设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河县工业园区内 。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1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升级改造厂房、包装车间及库房共8325.20平方米,新建设备站9566.36平方米、生产研发室1259.72平方米、锅炉房618.84平方米、五金库和配电间205.71平方米、消防水池设备用房75.64平方米、厂区主入口52.16平方米、消防水池295.24平方米、冷却塔147.84平方米、生产原材料堆料场10个等附属设施。
2.3 合同估算价:*元。
2.4 计划工期:300 天。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中药材配方颗粒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
2.6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71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升级改造原厂房8325.20平方米,新建设备站9566.36平方米、生产研发室1259.72平方米、锅炉房618.84平方米、五金库和配电间205.71平方米、消防水池设备用房75.64平方米、厂区主入口52.16平方米、消防水池295.24平方米、冷却塔147.84平方米、生产原材料堆料场10个等附属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专业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本项目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 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01日 13时20分,登录 (略) (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 (略) 、 (略) (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监督部门: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剑河县;联系人:鄢部;联系电话:*。项目总投资:2999.*元。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设计部分:以*元作为上限拦标价;施工部分:以*元作为施工上限拦标价。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由于系统目前有些内容无法修改和无具体显示,请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锦绣苗乡建设 (略) 代理机构:贵州万禾弘源工程 (略)
地址: 地址: (略) 大十字嘉瑞广场3栋1503
联系人:杨倍 联系人:杨静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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