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机场T3航站楼媒体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2024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机场T3航站楼媒体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略) (略) 新 (略) 对2024 (略) 机场T3航站楼媒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拟在T3航站楼行李转盘处4个包柱8个LED屏进行全年联通品牌的宣传合作。
1.2采购预算:*元(不含税);
1.3资金性质:成本费用类;
1.4 项目类型:服务;
1.5 服务地点:乌鲁木齐;
1.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7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新疆 (略)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新疆 (略) 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3航站楼媒体授权给新疆东方 (略) ,新疆东方 (略) 将其部分授权给新疆 (略) ,新疆 (略) 负责机场行李岛大屏广告、BRT车体广告等事宜,因此本项目需与新疆 (略) 进行谈判。
3.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新 (略)
地址:新 (略) (略) 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喀 (略) 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联系人:刘永昌、刘迪、李永梅、*文海、张团团、姚锐锐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监督部门:中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1-*(24小时录音电话)
邮箱:*@*hinaunicom.cn
(略) (略) 新 (略) 对2024 (略) 机场T3航站楼媒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拟在T3航站楼行李转盘处4个包柱8个LED屏进行全年联通品牌的宣传合作。
1.2采购预算:*元(不含税);
1.3资金性质:成本费用类;
1.4 项目类型:服务;
1.5 服务地点:乌鲁木齐;
1.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7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新疆 (略)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新疆 (略) 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3航站楼媒体授权给新疆东方 (略) ,新疆东方 (略) 将其部分授权给新疆 (略) ,新疆 (略) 负责机场行李岛大屏广告、BRT车体广告等事宜,因此本项目需与新疆 (略) 进行谈判。
3.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新 (略)
地址:新 (略) (略) 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喀 (略) 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联系人:刘永昌、刘迪、李永梅、*文海、张团团、姚锐锐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监督部门:中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1-*(24小时录音电话)
邮箱:*@*hinaun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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