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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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松城街道办事处、沙江镇人民政府:

  近日,市发改委以宁发改投资〔2024〕143号文下达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元。现将资金分解下达(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确保下达投资尽快投入项目建设。要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管护岗位开发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紧密衔接,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重点工程配套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要做好与配套的重点工程相互衔接、发挥综合投资效益和赈济效果,激励带动重点工程吸纳更多当地群众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

  二、有效落实监管责任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项目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项目单位要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确保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发挥作用。

  国家和省、市及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三、严格劳务报酬发放

  要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务工就业,防止规模性致贫返贫。应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做好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公告公示。监理单位要把施工单位对群众务工的管理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就业技能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对于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

  四、及时做好项目调度

  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要认真执行项目信息调度制度,在每月8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要强化信息填报管理,严格审核项目数据,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信息反映的苗头性问题。国家和省发展改革部门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切实加强绩效管理

  请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落实好产出、效益、满意度、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指标,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霞浦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1

  霞浦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霞浦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拟开工日期 拟完工日期 投资类别 总投资

本次下

达投资

部门和地

方采取的

资金安排

方式

项目(法

人)单位

项目责

任人

预计带动

当地群众

务工人数

(非人

次 )

预计发放劳

务报酬金额

是否为重

点工程配

套的以工

代赈项目

备注

(万

元 )

(万

元 )

(人) 万元) 是/否
1

霞浦县松城街道村

道C229 (略)

以工代赈项目

长度3.175公里,道路宽度由4.5米加宽

至6.5米,增设3座涵洞,提升并优化排

水系统。

2024年3月 2024年9月 总投资 274 直接投资

霞浦县松城

街道办事处

王自梨 35 78.407
中央预算内投资 210 210
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64
2

霞浦县沙江镇八堡

村农田排灌沟渠整

治提升以工代赈项

新建边沟2公里、清理修复147.65立方

米,建设 (略) 、 (略) 约

3.38公里;排灌沟渠清淤1076.74立方

米等。

2024年3月 2024年9月 总投资 258 直接投资

霞浦县沙江

镇人民政府

陈绍辉 35 62.38
中央预算内投资 200 200
其他投资 58

  附件2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申报地方或单位

松城街道办事处、沙江镇人民政府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410

总体

目标

支持在有关县(市、区)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含为重点工程配套的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的比例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30%

效益指标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持续改善

满意度指标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90%

计划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

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2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

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95%

年度计划完成率

≥95%

项目管理

指标

项目开工率

≥95%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0

监督检查

指标

审计、督察、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

松城街道办事处、沙江镇人民政府:

  近日,市发改委以宁发改投资〔2024〕143号文下达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元。现将资金分解下达(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确保下达投资尽快投入项目建设。要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管护岗位开发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紧密衔接,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重点工程配套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要做好与配套的重点工程相互衔接、发挥综合投资效益和赈济效果,激励带动重点工程吸纳更多当地群众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

  二、有效落实监管责任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项目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项目单位要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确保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发挥作用。

  国家和省、市及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三、严格劳务报酬发放

  要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务工就业,防止规模性致贫返贫。应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做好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公告公示。监理单位要把施工单位对群众务工的管理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就业技能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对于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

  四、及时做好项目调度

  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要认真执行项目信息调度制度,在每月8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要强化信息填报管理,严格审核项目数据,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信息反映的苗头性问题。国家和省发展改革部门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切实加强绩效管理

  请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落实好产出、效益、满意度、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指标,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霞浦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1

  霞浦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霞浦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拟开工日期 拟完工日期 投资类别 总投资

本次下

达投资

部门和地

方采取的

资金安排

方式

项目(法

人)单位

项目责

任人

预计带动

当地群众

务工人数

(非人

次 )

预计发放劳

务报酬金额

是否为重

点工程配

套的以工

代赈项目

备注

(万

元 )

(万

元 )

(人) 万元) 是/否
1

霞浦县松城街道村

道C229 (略)

以工代赈项目

长度3.175公里,道路宽度由4.5米加宽

至6.5米,增设3座涵洞,提升并优化排

水系统。

2024年3月 2024年9月 总投资 274 直接投资

霞浦县松城

街道办事处

王自梨 35 78.407
中央预算内投资 210 210
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64
2

霞浦县沙江镇八堡

村农田排灌沟渠整

治提升以工代赈项

新建边沟2公里、清理修复147.65立方

米,建设 (略) 、 (略) 约

3.38公里;排灌沟渠清淤1076.74立方

米等。

2024年3月 2024年9月 总投资 258 直接投资

霞浦县沙江

镇人民政府

陈绍辉 35 62.38
中央预算内投资 200 200
其他投资 58

  附件2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申报地方或单位

松城街道办事处、沙江镇人民政府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410

总体

目标

支持在有关县(市、区)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含为重点工程配套的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的比例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30%

效益指标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持续改善

满意度指标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90%

计划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

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2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

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95%

年度计划完成率

≥95%

项目管理

指标

项目开工率

≥95%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0

监督检查

指标

审计、督察、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

松城街道办事处、沙江镇人民政府:

  近日,市发改委以宁发改投资〔2024〕143号文下达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元。现将资金分解下达(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确保下达投资尽快投入项目建设。要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管护岗位开发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紧密衔接,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重点工程配套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要做好与配套的重点工程相互衔接、发挥综合投资效益和赈济效果,激励带动重点工程吸纳更多当地群众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

  二、有效落实监管责任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项目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项目单位要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确保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发挥作用。

  国家和省、市及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三、严格劳务报酬发放

  要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务工就业,防止规模性致贫返贫。应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做好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公告公示。监理单位要把施工单位对群众务工的管理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就业技能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对于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

  四、及时做好项目调度

  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要认真执行项目信息调度制度,在每月8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要强化信息填报管理,严格审核项目数据,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信息反映的苗头性问题。国家和省发展改革部门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切实加强绩效管理

  请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落实好产出、效益、满意度、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指标,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霞浦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1

  霞浦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霞浦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拟开工日期 拟完工日期 投资类别 总投资

本次下

达投资

部门和地

方采取的

资金安排

方式

项目(法

人)单位

项目责

任人

预计带动

当地群众

务工人数

(非人

次 )

预计发放劳

务报酬金额

是否为重

点工程配

套的以工

代赈项目

备注

(万

元 )

(万

元 )

(人) 万元) 是/否
1

霞浦县松城街道村

道C229 (略)

以工代赈项目

长度3.175公里,道路宽度由4.5米加宽

至6.5米,增设3座涵洞,提升并优化排

水系统。

2024年3月 2024年9月 总投资 274 直接投资

霞浦县松城

街道办事处

王自梨 35 78.407
中央预算内投资 210 210
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64
2

霞浦县沙江镇八堡

村农田排灌沟渠整

治提升以工代赈项

新建边沟2公里、清理修复147.65立方

米,建设 (略) 、 (略) 约

3.38公里;排灌沟渠清淤1076.74立方

米等。

2024年3月 2024年9月 总投资 258 直接投资

霞浦县沙江

镇人民政府

陈绍辉 35 62.38
中央预算内投资 200 200
其他投资 58

  附件2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申报地方或单位

松城街道办事处、沙江镇人民政府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410

总体

目标

支持在有关县(市、区)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含为重点工程配套的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的比例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30%

效益指标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持续改善

满意度指标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90%

计划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

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2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

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95%

年度计划完成率

≥95%

项目管理

指标

项目开工率

≥95%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0

监督检查

指标

审计、督察、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

松城街道办事处、沙江镇人民政府:

  近日,市发改委以宁发改投资〔2024〕143号文下达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元。现将资金分解下达(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确保下达投资尽快投入项目建设。要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等资产,也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管护岗位开发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紧密衔接,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重点工程配套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要做好与配套的重点工程相互衔接、发挥综合投资效益和赈济效果,激励带动重点工程吸纳更多当地群众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

  二、有效落实监管责任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项目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项目单位要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确保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发挥作用。

  国家和省、市及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三、严格劳务报酬发放

  要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务工就业,防止规模性致贫返贫。应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做好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公告公示。监理单位要把施工单位对群众务工的管理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就业技能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对于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不到位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

  四、及时做好项目调度

  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要认真执行项目信息调度制度,在每月8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要强化信息填报管理,严格审核项目数据,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信息反映的苗头性问题。国家和省发展改革部门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切实加强绩效管理

  请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落实好产出、效益、满意度、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指标,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霞浦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1

  霞浦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霞浦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拟开工日期 拟完工日期 投资类别 总投资

本次下

达投资

部门和地

方采取的

资金安排

方式

项目(法

人)单位

项目责

任人

预计带动

当地群众

务工人数

(非人

次 )

预计发放劳

务报酬金额

是否为重

点工程配

套的以工

代赈项目

备注

(万

元 )

(万

元 )

(人) 万元) 是/否
1

霞浦县松城街道村

道C229 (略)

以工代赈项目

长度3.175公里,道路宽度由4.5米加宽

至6.5米,增设3座涵洞,提升并优化排

水系统。

2024年3月 2024年9月 总投资 274 直接投资

霞浦县松城

街道办事处

王自梨 35 78.407
中央预算内投资 210 210
其他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64
2

霞浦县沙江镇八堡

村农田排灌沟渠整

治提升以工代赈项

新建边沟2公里、清理修复147.65立方

米,建设 (略) 、 (略) 约

3.38公里;排灌沟渠清淤1076.74立方

米等。

2024年3月 2024年9月 总投资 258 直接投资

霞浦县沙江

镇人民政府

陈绍辉 35 62.38
中央预算内投资 200 200
其他投资 58

  附件2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申报地方或单位

松城街道办事处、沙江镇人民政府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410

总体

目标

支持在有关县(市、区)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含为重点工程配套的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的比例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30%

效益指标

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

持续改善

满意度指标

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满意度

≥90%

计划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

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20个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

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95%

年度计划完成率

≥95%

项目管理

指标

项目开工率

≥95%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0

监督检查

指标

审计、督察、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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