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主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主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

我部就主副食品配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CBAF-F1003

三、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是为解决我部主副食品社会化保障问题。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拟选定后续我部主副食品配送企业。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3年。

四、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④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⑥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在军队采购网http://**)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报名时间:**日-**日(每日8:30-12:00,14:00-18:00)。

六、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将投标文件以邮 (略) *@*63.com(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人电话 ),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发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0元。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九、开标时间:**日14时0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海原县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政府采购网及军队采购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座10楼

联系方式:冯辉 *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

,宁夏, (略) ,金凤区, (略) ,海原县,新疆,银川,中卫

主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

我部就主副食品配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CBAF-F1003

三、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是为解决我部主副食品社会化保障问题。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拟选定后续我部主副食品配送企业。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3年。

四、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④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⑥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在军队采购网http://**)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报名时间:**日-**日(每日8:30-12:00,14:00-18:00)。

六、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将投标文件以邮 (略) *@*63.com(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人电话 ),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发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0元。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九、开标时间:**日14时0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海原县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政府采购网及军队采购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座10楼

联系方式:冯辉 *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

,宁夏, (略) ,金凤区, (略) ,海原县,新疆,银川,中卫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