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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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磋商公告

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渭滨区高新大道 52 号格兰云天大厦 1017 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MRYC2024-1058号

项目名称: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标包1(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工程监理服务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_标包11项

详见招标文件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进行,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附有身份证的资格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监项目(出具项目总监无在监承诺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渭滨区高新大道 52 号格兰云天大厦 1017 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渭滨区高新大道 52 号格兰云天大厦 10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节假日除外);2、提示: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陇县水利局(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址: (略) 陇县城关镇东大街75号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 (略)

地址: (略) 渭滨区经二路街道办事处经一路社区18号天同国际广场B座0720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蕾

联系方式:0917-*

陕 (略)

**日

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渭滨区高新大道 52 号格兰云天大厦 1017 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MRYC2024-1058号

项目名称: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标包1(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工程监理服务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_标包11项

详见招标文件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进行,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至县城配水管道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附有身份证的资格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监项目(出具项目总监无在监承诺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渭滨区高新大道 52 号格兰云天大厦 1017 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渭滨区高新大道 52 号格兰云天大厦 10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节假日除外);2、提示: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陇县水利局(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址: (略) 陇县城关镇东大街75号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 (略)

地址: (略) 渭滨区经二路街道办事处经一路社区18号天同国际广场B座0720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蕾

联系方式:0917-*

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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