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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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2024-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29 16:46来源:大气中心
责任编辑:市环保信息中心阅读量: 打印

  项目概况

   (略) 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2024-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在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2024-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 HBHJ-ZB*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6、采购需求:编制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2024-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具体主要包括数据购置、资料收集处理、新增企业现场调查、排放量核算、GIS制图、污染特征分析、绩效分级审核与现场帮扶、清单对接与编制、研究报告编制、成果交付验收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①完成202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同时融合前期源谱结果进行排放因子本地化;

  ②针对2022年以来新增投产企业开展现场调研,现场调研企业家数不少于100家。开展不少于30家企业绩效分级资料审核和现场帮扶指导,并细化制定重污染天气及夏季臭氧防控应急减排清单;

  ③开展不少于200家企业应急减排措施现场对接,根据绩效分级和现场对接情况,完成应急减排清单编制 (略) ;

  ④运用源清单成果, (略) 污染现状和工作实际, (略) 主要污染源管控方案。

  7、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2024年7月至9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服务商须以独立服务商身份参与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3、方式:服务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领取磋商文件, (略) 络报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6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4、方式:磋商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线下磋商会。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6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按要求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公告发布媒体: (略) 生态 (略) 、中国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略) 48号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浩嘉 (略)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真

  电话:*

宜昌市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2024-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29 16:46来源:大气中心
责任编辑:市环保信息中心阅读量: 打印

  项目概况

   (略) 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2024-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在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2024-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 HBHJ-ZB*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6、采购需求:编制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2024-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具体主要包括数据购置、资料收集处理、新增企业现场调查、排放量核算、GIS制图、污染特征分析、绩效分级审核与现场帮扶、清单对接与编制、研究报告编制、成果交付验收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①完成202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同时融合前期源谱结果进行排放因子本地化;

  ②针对2022年以来新增投产企业开展现场调研,现场调研企业家数不少于100家。开展不少于30家企业绩效分级资料审核和现场帮扶指导,并细化制定重污染天气及夏季臭氧防控应急减排清单;

  ③开展不少于200家企业应急减排措施现场对接,根据绩效分级和现场对接情况,完成应急减排清单编制 (略) ;

  ④运用源清单成果, (略) 污染现状和工作实际, (略) 主要污染源管控方案。

  7、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2024年7月至9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服务商须以独立服务商身份参与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3、方式:服务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领取磋商文件, (略) 络报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6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浩嘉 (略)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4、方式:磋商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线下磋商会。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6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按要求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公告发布媒体: (略) 生态 (略) 、中国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略) 48号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浩嘉 (略)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 (略) 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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