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江苏 (略) 。
1.2项目名称: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1.3标段名称: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1.4交货或服务地点:射阳县聚龙府南园小区内。
1.5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为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1.6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7最高投标限价:125.43万元。
1.8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进度满足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总体要求(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2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
1.9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其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下力、安装、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及其相关伴随服务。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2发包方式:固定单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 (略) 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射阳 (略) ”公示期间的。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 (略) 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5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从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2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自2023年5月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自2023年5月1日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自2024年2月1日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程款支付办法
3.1全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50%;
3.2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80%(含之前支付);
3.3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结论付清余款。
3.4每次付款凭双方出具的书面结算资料签字确认,*方在收到*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次月十五日左右办理付款手续(税率13%)
3.5施工过程中,如由招标人代发农民工工资的,代发资金在工程付款时扣回。
3.6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2.*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射 (略) (http://**:8191/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射 (略) ”获取。
5.3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189 6194 5611或400 998 00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感谢理解)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盐城射阳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射 (略) (http://**: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09:00。
6.2逾期将无法在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因逾期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 (略) 上发布。
10、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 (略) 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8191/BidOpening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 (略)
地址:射阳 (略) 32号
联系人:李增晨
联系电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射阳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联系人:王飞
电 话:*
附件: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第二章6.5条及第三章3.2.3项所列情形之一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2 | 详细 评审 | / | / |
/ | / | ||
按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按照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无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其投标报价。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评标价格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 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 投标文件符合无效标书条款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3 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江苏 (略) 。
1.2项目名称: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1.3标段名称: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1.4交货或服务地点:射阳县聚龙府南园小区内。
1.5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为聚龙府南园北区防火玻璃窗、防火玻璃门采购及安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1.6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7最高投标限价:125.43万元。
1.8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进度满足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总体要求(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2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
1.9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其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下力、安装、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及其相关伴随服务。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2发包方式:固定单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 (略) 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射阳 (略) ”公示期间的。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 (略) 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5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从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2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自2023年5月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自2023年5月1日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自2024年2月1日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程款支付办法
3.1全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50%;
3.2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80%(含之前支付);
3.3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结论付清余款。
3.4每次付款凭双方出具的书面结算资料签字确认,*方在收到*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次月十五日左右办理付款手续(税率13%)
3.5施工过程中,如由招标人代发农民工工资的,代发资金在工程付款时扣回。
3.6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2.*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射 (略) (http://**:8191/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射 (略) ”获取。
5.3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189 6194 5611或400 998 00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感谢理解)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盐城射阳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射 (略) (http://**: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09:00。
6.2逾期将无法在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因逾期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 (略) 上发布。
10、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 (略) 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8191/BidOpening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 (略)
地址:射阳 (略) 32号
联系人:李增晨
联系电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射阳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联系人:王飞
电 话:*
附件: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第二章6.5条及第三章3.2.3项所列情形之一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2 | 详细 评审 | / | / |
/ | / | ||
按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按照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无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其投标报价。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评标价格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 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 投标文件符合无效标书条款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3 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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