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关于黔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重庆市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关于黔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略) 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关于黔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7号)要求,区畜牧发展中心制定了《黔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经区畜牧发展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黔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区畜牧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郭定章、瞿兴、陈勇、付涛,联系电话023-*。
附件:黔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略) 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2024年3月25日
黔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7号)精神,结合黔江区畜牧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使用原则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7号),下达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元;2024年度内,市级下达给黔江的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补充资金、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良种猪精液补助)均纳入本方案中统筹调配使用,在不突破资金使用方向的原则内,各子项目具体使用金额以实际完成情况给予支付,后续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二、支持事项
(一)支持依据
一是《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第十二条规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二是《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7号),明确该项目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对绩效目标进行了约定。
(二)资金使用方向
序号 | 项目建设内容 | 资金预安排 (万元) |
1 | 良种猪精液人工授精推广 | 257.345 |
2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疫物资及药品采购) | 135.655 |
3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草药预防非洲猪瘟) | 30 |
4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略) 检疫检查站防疫保障) | 10 |
5 | “武陵黑猪”推广 | 50 |
6 | 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 20 |
7 | 合计 | 503 |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支持2024年良种猪精液人工授精推广
1.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在具备良好资质的种公猪站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计划购买良种猪精液10.*份,每份精液单价25元,*元用于免费配送良种猪精液到各乡镇街道生猪人工授精站点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全区母猪养殖业主免费领用。
2.补助资金。2024年良种猪精液人工授精推广资金*元,其中采购精液*元(全区使用精液数量不足10.*份,按实际精液使用份数据实结算,结余资金纳入本方案其它项目统筹支出;全区使用精液数量超出10.*份,按10.*份进行结算),人工授精站点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元。
3.资金来源及组成。2024年良种猪精液人工授精推广资金合计*元,其中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57.*元,2023年良种猪精液推广补助结余资金42.*元。
(二)支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实施内容。一是支持春秋两季猪瘟疫苗、消毒药、防疫耗材、防护服、应急药品、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及药品采购,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等。二是支持采购中草药预防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三是支 (略) 检疫检查站防疫保障。
2.补助资金。共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175.*元,其中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疫物资及药品采购资金135.*元,中草药预防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元, (略) 检疫检查站防疫保障*元。
(三)支持“武陵黑猪”推广
1.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与“武陵黑猪”养殖企业新合作发展“武陵黑猪”的养殖户给予补助200元/头,全年计划发展“武陵黑猪”2500头。
2.补助资金。“武陵黑猪”推广补助*元(具体以实际发展头数据实支付)。
(四)支持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1.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对规模养殖场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对建设或购买粪污处理相关设施设备等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及金额按区畜牧中心审定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另行制定)实施,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
2.补助资金。拟补助资金*元(具体以项目实际补助金额为准)。
四、绩效目标
到2024年底,生猪生产稳定有序发展,能繁母猪保有量、规模场 (略) 政府既定目标,出栏生猪*头以上,猪肉产量稳定率≥95%,能繁母猪稳定率≥95%,推进全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区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产品质量安全。
五、强化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实施
1.资金主管部门: (略) 黔江区财政局。
2.行业主管部门: (略)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3.项目责任人: (略) 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主要领导。
4.项目责任分工:畜牧科统筹该项目,年底前报送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具体由各科站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项目验收、资金支付、资料收集、绩效落实等,责任领导及科站分工见下表。
项目责任领导及科站分工
序号 | 项目支持方向 | 责任 领导 | 责任科站 |
1 | 良种猪精液人工授精推广 | 冉景富 | 生产站 |
2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疫物资及药品采购) | 莫文兵 | 兽医科 |
3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草药预防非洲猪瘟) | 莫文兵 | 兽医科 |
4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略) 检疫检查站防疫保障) | 洪远旭 | 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5 | “武陵黑猪”推广 | 冉景富 | 生产站 |
6 | 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 莫文兵 | 生态环保科 |
(二)规范资金使用监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援助资金有效发挥效益。
附件: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黔江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张青华 | |||
主管部门 |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503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3 | |||||
其他资金 | 0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2024年底,生猪生产稳定有序发展,出栏生猪*头以上,生猪产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猪肉产量供应稳定,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全区畜牧业呈高质量发展趋势。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稳定出栏生猪(万头) | ≥60 | |||
采购良种猪精液(万份) | ≥9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猪、牛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 | ≥90% | |||||
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 | ≥7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95% | ||||
年度资金执行率 | ≥95% | |||||
成本指标 | 良种猪精液采购单价 | 25元/份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生猪产业总产值(亿元) | ≥10亿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受益脱贫(监测户)人口 | ≥100人 |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 | 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持续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 | 持续开展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 持续推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 | ≥95% | |||
(略) 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关于黔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7号)要求,区畜牧发展中心制定了《黔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经区畜牧发展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黔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区畜牧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郭定章、瞿兴、陈勇、付涛,联系电话023-*。
附件:黔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略) 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2024年3月25日
黔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7号)精神,结合黔江区畜牧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使用原则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7号),下达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元;2024年度内,市级下达给黔江的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补充资金、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良种猪精液补助)均纳入本方案中统筹调配使用,在不突破资金使用方向的原则内,各子项目具体使用金额以实际完成情况给予支付,后续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二、支持事项
(一)支持依据
一是《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第十二条规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二是《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7号),明确该项目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对绩效目标进行了约定。
(二)资金使用方向
序号 | 项目建设内容 | 资金预安排 (万元) |
1 | 良种猪精液人工授精推广 | 257.345 |
2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疫物资及药品采购) | 135.655 |
3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草药预防非洲猪瘟) | 30 |
4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略) 检疫检查站防疫保障) | 10 |
5 | “武陵黑猪”推广 | 50 |
6 | 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 20 |
7 | 合计 | 503 |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支持2024年良种猪精液人工授精推广
1.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在具备良好资质的种公猪站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计划购买良种猪精液10.*份,每份精液单价25元,*元用于免费配送良种猪精液到各乡镇街道生猪人工授精站点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全区母猪养殖业主免费领用。
2.补助资金。2024年良种猪精液人工授精推广资金*元,其中采购精液*元(全区使用精液数量不足10.*份,按实际精液使用份数据实结算,结余资金纳入本方案其它项目统筹支出;全区使用精液数量超出10.*份,按10.*份进行结算),人工授精站点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元。
3.资金来源及组成。2024年良种猪精液人工授精推广资金合计*元,其中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57.*元,2023年良种猪精液推广补助结余资金42.*元。
(二)支持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实施内容。一是支持春秋两季猪瘟疫苗、消毒药、防疫耗材、防护服、应急药品、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及药品采购,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等。二是支持采购中草药预防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三是支 (略) 检疫检查站防疫保障。
2.补助资金。共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175.*元,其中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疫物资及药品采购资金135.*元,中草药预防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元, (略) 检疫检查站防疫保障*元。
(三)支持“武陵黑猪”推广
1.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与“武陵黑猪”养殖企业新合作发展“武陵黑猪”的养殖户给予补助200元/头,全年计划发展“武陵黑猪”2500头。
2.补助资金。“武陵黑猪”推广补助*元(具体以实际发展头数据实支付)。
(四)支持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1.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对规模养殖场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对建设或购买粪污处理相关设施设备等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及金额按区畜牧中心审定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另行制定)实施,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
2.补助资金。拟补助资金*元(具体以项目实际补助金额为准)。
四、绩效目标
到2024年底,生猪生产稳定有序发展,能繁母猪保有量、规模场 (略) 政府既定目标,出栏生猪*头以上,猪肉产量稳定率≥95%,能繁母猪稳定率≥95%,推进全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区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产品质量安全。
五、强化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实施
1.资金主管部门: (略) 黔江区财政局。
2.行业主管部门: (略)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3.项目责任人: (略) 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主要领导。
4.项目责任分工:畜牧科统筹该项目,年底前报送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具体由各科站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项目验收、资金支付、资料收集、绩效落实等,责任领导及科站分工见下表。
项目责任领导及科站分工
序号 | 项目支持方向 | 责任 领导 | 责任科站 |
1 | 良种猪精液人工授精推广 | 冉景富 | 生产站 |
2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疫物资及药品采购) | 莫文兵 | 兽医科 |
3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草药预防非洲猪瘟) | 莫文兵 | 兽医科 |
4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略) 检疫检查站防疫保障) | 洪远旭 | 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5 | “武陵黑猪”推广 | 冉景富 | 生产站 |
6 | 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 莫文兵 | 生态环保科 |
(二)规范资金使用监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援助资金有效发挥效益。
附件: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黔江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张青华 | |||
主管部门 |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黔江区畜牧发展中心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503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3 | |||||
其他资金 | 0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2024年底,生猪生产稳定有序发展,出栏生猪*头以上,生猪产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猪肉产量供应稳定,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全区畜牧业呈高质量发展趋势。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稳定出栏生猪(万头) | ≥60 | |||
采购良种猪精液(万份) | ≥9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猪、牛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 | ≥90% | |||||
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 | ≥7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95% | ||||
年度资金执行率 | ≥95% | |||||
成本指标 | 良种猪精液采购单价 | 25元/份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生猪产业总产值(亿元) | ≥10亿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受益脱贫(监测户)人口 | ≥100人 |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 | 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持续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 | 持续开展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 持续推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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