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泰宁分公司公交总站和客运西站消防设备设施故障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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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泰宁分公司公交总站和客运西站消防设备设施故障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略) 《 (略) 公交总站和客运西站消防设备设施故障维修的批复》(明交运集团经〔2024〕31号), (略) 公交总站和客运西站消防设备设施故障维修项目,拟采用询价方式,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提交报价文件。

一、招标项目

(略) 公交总站和客运西站消防设备设施故障维修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另需提交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以附件格式为准);

2.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有效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且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报价不超过:4.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中标价法。

五、询价供货商

1. (略) (略)

2. (略) (略)

3. (略) (略)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应与相关资质材料一并封装,封口处加盖公章于北京时间**日下午15时之前, (略) 办公室(泰宁县金湖西路259号3楼),逾期提交或未封装视为放弃报价。

七、评标时间与地点

**日9:00, (略) 三楼会议室(泰宁县金湖西路259号公交总站)。

八、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598-*

泰宁分公司公交总站和客运西站消防设备设施故障维修报价单.xlsx


(略)

**日


根据《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略) 《 (略) 公交总站和客运西站消防设备设施故障维修的批复》(明交运集团经〔2024〕31号), (略) 公交总站和客运西站消防设备设施故障维修项目,拟采用询价方式,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提交报价文件。

一、招标项目

(略) 公交总站和客运西站消防设备设施故障维修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另需提交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以附件格式为准);

2.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有效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且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报价不超过:4.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中标价法。

五、询价供货商

1. (略) (略)

2. (略) (略)

3. (略) (略)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应与相关资质材料一并封装,封口处加盖公章于北京时间**日下午15时之前, (略) 办公室(泰宁县金湖西路259号3楼),逾期提交或未封装视为放弃报价。

七、评标时间与地点

**日9:00, (略) 三楼会议室(泰宁县金湖西路259号公交总站)。

八、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598-*

泰宁分公司公交总站和客运西站消防设备设施故障维修报价单.xlsx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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