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协同设计平台投资估概算智能编制系统运维服务-非招标公告
数字化协同设计平台投资估概算智能编制系统运维服务-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投资估概算智能编制系统作 (略) 的一个子系统,涵盖项目管理、协同设计提资、组价规则、估概算智能编制、编制成果输出、对标分析、标准数据库管理、匹配数据库管理、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内容。本项目是针 (略) 投资估概算智能编制系统的运维服务,项目名称为“ (略) 集 (略) 投资估概算智能编制系统运维服务”。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 (略) 投资估概算智能编制系统运维服务
施工内容: (略) 投资估概算智能编制系统运维服务
三、资格要求
项目报名阶段: “项目资质材料”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项目评审阶段: 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除外。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影响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未 (略) 集团列入黑名单。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1项信息管理类软件开发或信息管理类软件运维服务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5.人员要求: 提供项目成员自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须与响应人一致)。 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崔景坤
联系电话: *
邮箱:*@*ttp://**
一、概述
投资估概算智能编制系统作 (略) 的一个子系统,涵盖项目管理、协同设计提资、组价规则、估概算智能编制、编制成果输出、对标分析、标准数据库管理、匹配数据库管理、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内容。本项目是针 (略) 投资估概算智能编制系统的运维服务,项目名称为“ (略) 集 (略) 投资估概算智能编制系统运维服务”。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 (略) 投资估概算智能编制系统运维服务
施工内容: (略) 投资估概算智能编制系统运维服务
三、资格要求
项目报名阶段: “项目资质材料”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项目评审阶段: 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除外。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影响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未 (略) 集团列入黑名单。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1项信息管理类软件开发或信息管理类软件运维服务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5.人员要求: 提供项目成员自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须与响应人一致)。 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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