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对2023年度省级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六合区对2023年度省级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略) 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 (略) 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宁农计〔2023〕12号)、《关于下达2023年 (略) 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部分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2〕27号)、《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农计〔2023〕38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资金剩余部分和 (略) 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等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3〕42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 (略) 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3〕52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协同工作,各负其责,按照专项实施意见并结合本区农业实际,分别制定了《六合区关于2023年第一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六农报〔2023〕10号)、《六合区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资金剩余部分和 (略) 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等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六农报〔2023〕17号)、《六合区关于2023年度第三批省级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六农报〔2024〕1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六合区农业农村局计财科 余慧杰,电话:*
南京六合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
(略) 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 (略) 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宁农计〔2023〕12号)、《关于下达2023年 (略) 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部分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2〕27号)、《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农计〔2023〕38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资金剩余部分和 (略) 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等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3〕42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 (略) 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3〕52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协同工作,各负其责,按照专项实施意见并结合本区农业实际,分别制定了《六合区关于2023年第一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六农报〔2023〕10号)、《六合区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省级资金剩余部分和 (略) 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等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六农报〔2023〕17号)、《六合区关于2023年度第三批省级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六农报〔2024〕1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六合区农业农村局计财科 余慧杰,电话:*
南京六合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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