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经营性公路养护管理与出行信息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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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营性公路养护管理与出行信息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 (略) 养护管理与出行信息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L-2024-MYDPJ

项目名称:2024年 (略) 养护管理与出行信息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 (略) 养护管理与出行信息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优化完善已建立的考核评价体系,从 (略) 畅通性、便捷性、舒适性以及出行服务等方面,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编制调查研究分析报告,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提高 (略) 公众满意度水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6月30日前优化完善满意度调查考核评价体系,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满意度调查工作,2024年11月15日前编制完成 (略) 调查研究分析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项目负责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略) 为“ (略) (http://**)”。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 (略) 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 (略) 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在使 (略) 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 (略) 上传完成。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 参与电子投标的供应商,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解密及报价确认等(时长3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乌鲁 (略) 252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略)

地 址:新 (略) (略) 287号阿拉尔大厦B座4楼405室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建壮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2024年 (略) 养护管理与出行信息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L-2024-MYDPJ

项目名称:2024年 (略) 养护管理与出行信息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 (略) 养护管理与出行信息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优化完善已建立的考核评价体系,从 (略) 畅通性、便捷性、舒适性以及出行服务等方面,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编制调查研究分析报告,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提高 (略) 公众满意度水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6月30日前优化完善满意度调查考核评价体系,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满意度调查工作,2024年11月15日前编制完成 (略) 调查研究分析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项目负责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略) 为“ (略) (http://**)”。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 (略) 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 (略) 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在使 (略) 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 (略) 上传完成。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 参与电子投标的供应商,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解密及报价确认等(时长3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乌鲁 (略) 252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略)

地 址:新 (略) (略) 287号阿拉尔大厦B座4楼405室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建壮

电 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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