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遴选公告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遴选公告
一、本次发债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集团”或“公司”)拟在 (略) 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2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期限为X+N(X)年,X不超过10年。根据《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扬府办发〔2016〕150号)及《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项目。项目一为银行, (略) 。拟遴选3家银行, (略)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和无行贿行为,不存在债券承销业务资格暂停等行政处罚,不存在主承团队或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无法承诺余额包销的不得投标;
8、投标人需承诺接受发行人所提出的承销费率;
9、存在其他有违反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
项目一(附件1):
1、投标函。
2、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
3、综合实力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23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中排名情况。
4、承销业绩
(1)2023年1月1日-2024年4月30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省范围内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累计金额。
(2)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省范围内承销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金额(包括中期票、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工具、项目收益票据)。
(3)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省范围内承销的中期票据累计金额。
5、银企合作
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投标人对发行 (略) 提供的贷款余额。(仅统计流动资金贷款及项目贷款余额,不含保理、银票、信托及其他渠道放款规模)。
6、合规展业
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投标 (略) 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情况。
7、发行方案设计
本期债券的方案设计:对本次债券发行工作进行整体设想和具体规划,提供的承销方案科学合理,采用的工作方案紧凑可行,对债券审批及发行的时间进度安排高效。
8、项目团队能力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服务经验、专业能力等。
9、承销费率情况
投标人请按照年化费率格式提供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且不接受浮动报价。
项目二(附件2):
1、投标函。
2、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
3、综合实力
(1)中国证监会2021年、2022年、 (略) 分类结果。
(2)截至2023年末,具有独立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经验证明。
4、承销业绩
(1)2023年1月1日-2024年4月30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省范围内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累计金额。
(2)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全国范围内承销的中期票据累计金额。
(3)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全国范围内承销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中期票据、定向工具、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收益票据)累计金额。
5、承销表现
(1)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含联席主承)推迟及取消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收益票据、定向工具)支数。
(2)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作为簿记管理人承销AA+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与 (略) 首日中债估值收益率(若有到期及行权,则选择行权)差额(发行利率-上市首日中债估值收益率)最小值。
6、合规展业
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含联席主承)承销的债券(全口径)出现违约事件次数。
7、发行方案设计
本期债券的方案设计:对本次债券发行工作进行整体设想和具体规划,提供的承销方案科学合理,采用的工作方案紧凑可行,对债券审批及发行的时间进度安排高效。
8、项目团队能力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服务经验、专业能力等。
9、承销费率情况
投标人请按照年化费率格式提供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且不接受浮动报价。
四、注意事项
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投标文件中存在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五、评审机制
1、根据《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在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后, (略) 中期票据主承销商。
2、本次遴选评审不设置现场述标环节。
六、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面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6】月【21】日下午【14】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公告及附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八、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2、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机构承担(按实结算,不提供发票)。
3、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方式影响本次遴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九、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一)代理机构:江苏 (略)
联系人:林祖超
电话:*
邮寄地址: (略) (略) 106-1号商城国际大厦19楼1922室
(二)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小为
联系电话:0514-*
地址: (略) 八 (略) 123号国控大厦2楼
【公告项目一附件】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亿元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遴选-银行.docx
【公告项目二附件】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亿元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遴选 -证券公司.docx
??????????????????????????????????????2024年5月31日
一、本次发债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集团”或“公司”)拟在 (略) 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2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期限为X+N(X)年,X不超过10年。根据《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扬府办发〔2016〕150号)及《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项目。项目一为银行, (略) 。拟遴选3家银行, (略)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和无行贿行为,不存在债券承销业务资格暂停等行政处罚,不存在主承团队或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无法承诺余额包销的不得投标;
8、投标人需承诺接受发行人所提出的承销费率;
9、存在其他有违反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
项目一(附件1):
1、投标函。
2、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
3、综合实力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23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中排名情况。
4、承销业绩
(1)2023年1月1日-2024年4月30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省范围内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累计金额。
(2)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省范围内承销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金额(包括中期票、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工具、项目收益票据)。
(3)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省范围内承销的中期票据累计金额。
5、银企合作
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投标人对发行 (略) 提供的贷款余额。(仅统计流动资金贷款及项目贷款余额,不含保理、银票、信托及其他渠道放款规模)。
6、合规展业
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投标 (略) 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情况。
7、发行方案设计
本期债券的方案设计:对本次债券发行工作进行整体设想和具体规划,提供的承销方案科学合理,采用的工作方案紧凑可行,对债券审批及发行的时间进度安排高效。
8、项目团队能力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服务经验、专业能力等。
9、承销费率情况
投标人请按照年化费率格式提供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且不接受浮动报价。
项目二(附件2):
1、投标函。
2、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
3、综合实力
(1)中国证监会2021年、2022年、 (略) 分类结果。
(2)截至2023年末,具有独立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经验证明。
4、承销业绩
(1)2023年1月1日-2024年4月30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省范围内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累计金额。
(2)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全国范围内承销的中期票据累计金额。
(3)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全国范围内承销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中期票据、定向工具、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收益票据)累计金额。
5、承销表现
(1)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含联席主承)推迟及取消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收益票据、定向工具)支数。
(2)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作为簿记管理人承销AA+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与 (略) 首日中债估值收益率(若有到期及行权,则选择行权)差额(发行利率-上市首日中债估值收益率)最小值。
6、合规展业
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包含联席主承)承销的债券(全口径)出现违约事件次数。
7、发行方案设计
本期债券的方案设计:对本次债券发行工作进行整体设想和具体规划,提供的承销方案科学合理,采用的工作方案紧凑可行,对债券审批及发行的时间进度安排高效。
8、项目团队能力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服务经验、专业能力等。
9、承销费率情况
投标人请按照年化费率格式提供本次债券承销费率报价,且不接受浮动报价。
四、注意事项
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投标文件中存在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五、评审机制
1、根据《关于进 (略)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在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后, (略) 中期票据主承销商。
2、本次遴选评审不设置现场述标环节。
六、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面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6】月【21】日下午【14】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公告及附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八、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2、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机构承担(按实结算,不提供发票)。
3、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方式影响本次遴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九、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一)代理机构:江苏 (略)
联系人:林祖超
电话:*
邮寄地址: (略) (略) 106-1号商城国际大厦19楼1922室
(二)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小为
联系电话:0514-*
地址: (略) 八 (略) 123号国控大厦2楼
【公告项目一附件】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亿元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遴选-银行.docx
【公告项目二附件】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亿元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遴选 -证券公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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