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新区西北片区排水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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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高新区西北片区排水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南通高新区西北片区排水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高新区西北片区排水工程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北片区。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元。

2.3 招标控制费率:审定施工图预算× 1.5 %。

2.4 设计期限:35日历天。

(1)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

(2)完成可研报告和方案设计后1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编制);

(3)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注:上述节点为涉及主要节点,不含报审及决策所需时间。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为拟建工程提供前期现状调查;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③工程勘察、测量、物探;④项目建议书;⑤方案设计比选;⑥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⑦施工图设计;⑧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等。

注:如有专家评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7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及深度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同时要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如有)及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给排水专业,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类别的,提供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 (略)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网上发布。

8.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

(略) 通州天元 (略)

地址

通 (略) 555号江海圆融汇

地址

通州区润和大厦8楼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俞先生

电话

0513-*

电话

0513-*

南通高新区西北片区排水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高新区西北片区排水工程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北片区。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元。

2.3 招标控制费率:审定施工图预算× 1.5 %。

2.4 设计期限:35日历天。

(1)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

(2)完成可研报告和方案设计后1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编制);

(3)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注:上述节点为涉及主要节点,不含报审及决策所需时间。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为拟建工程提供前期现状调查;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编制);③工程勘察、测量、物探;④项目建议书;⑤方案设计比选;⑥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⑦施工图设计;⑧施工阶段跟踪服务等。

注:如有专家评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7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及深度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同时要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如有)及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给排水专业,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类别的,提供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 (略)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网上发布。

8.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

(略) 通州天元 (略)

地址

通 (略) 555号江海圆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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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润和大厦8楼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俞先生

电话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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