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崇福镇中心幼儿园上市分园迁建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质疑答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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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崇福镇中心幼儿园上市分园迁建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质疑答复公告

桐乡市崇福镇中心幼儿园上市分园迁建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质疑答复公告


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杭州跃祥 (略)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4年05月30日

质疑项目名称: (略) 崇福镇中 (略) 分园迁建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

质疑项目编号:同诚-政府采购(2024)15-2号

二、质疑事项答复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将“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信誉度、公众认可度等”设置为评审因素,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

答复内容1: (略) 崇福镇中 (略) 分园迁建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的质疑成立,我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部分修改。

修改内容为: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根据所投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信誉度、公众认可度等情况打分。0-5分

删除本项评分办法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0-2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0-5分

提供的内容完整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5分;

提供的内容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3分;

提供的内容不充分或不具有针对性的得0-2分;

根据投标人交付验收、试运行、后续维护管理措施,日常维护维修等方案措施打分。0-3分

根据投标人交付验收、试运行、后续维护管理措施,日常维护维修等方案措施打分。0-4分

提供的内容完整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4分;

提供的内容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3分;

提供的内容不充分或不具有针对性的得0-1分;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专业性、荣誉和经验情况打分。0-3分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专业性和经验情况打分。0-5分

具体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1: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采购需求-10-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2.评审因素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具体示例包括但不限于:(7)将市场占有率、第三方评价数据排名等作为评审因素;。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和案例”,将资格条件设定为评审因素,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

答复内容2: (略) 崇福镇中 (略) 分园迁建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的质疑成立,我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部分修改。

修改内容为: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履约能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和案例。0-4分

“备品备件情况”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备品备件情况酌情评分。0-3分

具体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采购需求-10-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2.评审因素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具体示例包括但不限于:(8)将资格条件设定为评审因素,或者将资格条件提级作为评审因素(例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作为资格条件,同时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作为评审因素);。

三、告知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局投诉。

浙江 (略)

2024年5月31日


桐乡市崇福镇中心幼儿园上市分园迁建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质疑答复公告


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杭州跃祥 (略)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4年05月30日

质疑项目名称: (略) 崇福镇中 (略) 分园迁建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

质疑项目编号:同诚-政府采购(2024)15-2号

二、质疑事项答复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将“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信誉度、公众认可度等”设置为评审因素,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

答复内容1: (略) 崇福镇中 (略) 分园迁建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的质疑成立,我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部分修改。

修改内容为: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根据所投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信誉度、公众认可度等情况打分。0-5分

删除本项评分办法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0-2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0-5分

提供的内容完整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5分;

提供的内容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3分;

提供的内容不充分或不具有针对性的得0-2分;

根据投标人交付验收、试运行、后续维护管理措施,日常维护维修等方案措施打分。0-3分

根据投标人交付验收、试运行、后续维护管理措施,日常维护维修等方案措施打分。0-4分

提供的内容完整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4分;

提供的内容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3分;

提供的内容不充分或不具有针对性的得0-1分;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专业性、荣誉和经验情况打分。0-3分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专业性和经验情况打分。0-5分

具体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1: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采购需求-10-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2.评审因素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具体示例包括但不限于:(7)将市场占有率、第三方评价数据排名等作为评审因素;。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和案例”,将资格条件设定为评审因素,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

答复内容2: (略) 崇福镇中 (略) 分园迁建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的质疑成立,我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部分修改。

修改内容为: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履约能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和案例。0-4分

“备品备件情况”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备品备件情况酌情评分。0-3分

具体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采购需求-10-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2.评审因素设置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具体示例包括但不限于:(8)将资格条件设定为评审因素,或者将资格条件提级作为评审因素(例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作为资格条件,同时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作为评审因素);。

三、告知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局投诉。

浙江 (略)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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