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中医院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昌黎县中医院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业务用房新建项目设计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昌审批审字【2023】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申请上级资金80%,县级配套20%,招标人为 昌黎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略) 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1.2建设地点:昌黎县昌黎镇一村西、205国道北;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36.48亩,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 (略) 综合楼*.4平方米,制剂中心综合楼2150平方米、污水处理及垃圾暂存等37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人防及车库4800平方米、设备用房1300平方米);新增污水处理设备等。室外配套工 (略) 硬化、 (略) 、绿化、美化、大门及围墙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 2.1.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等设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权益变动表和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 3.1.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建筑面积*平方 (略) 类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3.1.4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在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3.1.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昌黎县卫生健康局,任利明0335-*;招标代理机构: (略) ,栾彬0335-*。监督单位:昌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0335-*。 3.1.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8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31 09:00至2024-06-0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地址: | (略) 昌黎县昌黎镇一街鼓楼东57号 | 地址: | (略) 海 (略) 41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任利明 | 联系人: | 栾彬 |
电话: | 0335-* | 电话: | 0335-* |
传真: | / | 传真: | 033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业务用房新建项目设计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昌审批审字【2023】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申请上级资金80%,县级配套20%,招标人为 昌黎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略) 业务用房新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1.2建设地点:昌黎县昌黎镇一村西、205国道北;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36.48亩,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 (略) 综合楼*.4平方米,制剂中心综合楼2150平方米、污水处理及垃圾暂存等37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人防及车库4800平方米、设备用房1300平方米);新增污水处理设备等。室外配套工 (略) 硬化、 (略) 、绿化、美化、大门及围墙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 2.1.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等设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权益变动表和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 3.1.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建筑面积*平方 (略) 类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3.1.4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在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3.1.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昌黎县卫生健康局,任利明0335-*;招标代理机构: (略) ,栾彬0335-*。监督单位:昌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0335-*。 3.1.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8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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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31 09:00至2024-06-0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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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任利明 | 联系人: | 栾彬 |
电话: | 0335-* | 电话: | 0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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