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菊花基地承包栽培项目招标公告网络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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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菊花基地承包栽培项目招标公告网络竞价公告

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菊花基地承包栽培项目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菊花基地承包栽培项目

2、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

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置坐落于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菊花基地,大田栽培菊花面积种植16亩,草花面积种植13亩,大棚鲜切花栽培面积约4亩,盆栽约2.3万盆。

4、项目内容:菊花及草花承包栽培(菊花及草花品种和销售由招标人统一安排,中标人只负责种植,育苗费用由中标人自负。中标人不得改变土地性质。)盆栽质量要求粗壮,高度一般在30-40公分,每盆3-7条主枝,每盆3-7朵花,无病无倒伏,花盆完整;大田栽培、大棚鲜切花栽培同盆栽质量要求一样,大田菊花栽培要求每亩种植约3000株;大棚鲜切花栽培要求每亩种植约15000株;草花栽培要求每亩种植约8斤,质量要求叶色正常,无脱叶、发黄、无倒伏现象;植株无病虫害,保持株型丰满、紧凑。

5、回收价及种植服务费

序号

数量

回收价

备注

大田菊花栽培

1

16亩

10400元/亩

地块一

大棚鲜切花栽培

2

4亩

19400元/亩

地块三

盆栽

3

2.3万盆

5.8元/盆

地块四

序号

数量

种植服务费

备注

草花栽培

1

13亩

3000元/亩

地块二

中标方式:回收价(种植服务费)即投标报价。每个地块的中标人为一名,可重复中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同一个地块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仟元/地块(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在开标后无息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仟元整。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承包人返还土地后30日内,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

五、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日13:00时至14:00 时

2、报名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合同签订时间:如中标者不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

联系人: 施照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中纬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山国际5号商务楼8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74-*


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菊花基地承包栽培项目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菊花基地承包栽培项目

2、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

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置坐落于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菊花基地,大田栽培菊花面积种植16亩,草花面积种植13亩,大棚鲜切花栽培面积约4亩,盆栽约2.3万盆。

4、项目内容:菊花及草花承包栽培(菊花及草花品种和销售由招标人统一安排,中标人只负责种植,育苗费用由中标人自负。中标人不得改变土地性质。)盆栽质量要求粗壮,高度一般在30-40公分,每盆3-7条主枝,每盆3-7朵花,无病无倒伏,花盆完整;大田栽培、大棚鲜切花栽培同盆栽质量要求一样,大田菊花栽培要求每亩种植约3000株;大棚鲜切花栽培要求每亩种植约15000株;草花栽培要求每亩种植约8斤,质量要求叶色正常,无脱叶、发黄、无倒伏现象;植株无病虫害,保持株型丰满、紧凑。

5、回收价及种植服务费

序号

数量

回收价

备注

大田菊花栽培

1

16亩

10400元/亩

地块一

大棚鲜切花栽培

2

4亩

19400元/亩

地块三

盆栽

3

2.3万盆

5.8元/盆

地块四

序号

数量

种植服务费

备注

草花栽培

1

13亩

3000元/亩

地块二

中标方式:回收价(种植服务费)即投标报价。每个地块的中标人为一名,可重复中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同一个地块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仟元/地块(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在开标后无息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仟元整。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承包人返还土地后30日内,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

五、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日13:00时至14:00 时

2、报名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合同签订时间:如中标者不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

联系人: 施照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中纬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山国际5号商务楼8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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