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乡塘区2023年国家“粮改饲”项目阶段性补助资金的公示
关于西乡塘区2023年国家“粮改饲”项目阶段性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广西)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97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西乡塘区2023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南农局复〔2023〕108号)要求,我城区2023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由我局牵头组织,广西农 (略) 、广西 (略) 、 (略) 赞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共下达补助资金*元。收贮任务数分别为:广西农 (略) 甘蔗尾*吨、全株玉米2000吨;广西 (略) 全株玉米5600吨、牧草2000吨; (略) 赞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全株玉米1300吨;按照收贮每吨*给予补助。
截止2024年1月,该三家实施主体分别完成收贮:广西农 (略) 甘蔗尾6743.61吨、全株玉米2158.88吨,完成任务量的58.95%;广西 (略) 全株玉米5277.25吨、牧草2324.81吨,完成任务量的100%; (略) 赞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全株玉米1092.37吨,完成任务量的84%。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广西)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97号)精神,支持实施主体在做好项目阶段审计的前提下,分次申请阶段验收,批次拨付项目资金。我局指导企业阶段审计后申请并通过了阶段验收,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同意阶段拨付项目补助资金的议题。按照文件指导意见,可按完成比例阶段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即广西农 (略) *元;广西 (略) 39.*元; (略) 赞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5.*元。现将阶段性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并署真实姓名反馈我局(地址: (略) (略) 东三里26号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第五办公区,电话:0771—*)。
(略) 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3日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广西)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97号)、《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西乡塘区2023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南农局复〔2023〕108号)要求,我城区2023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由我局牵头组织,广西农 (略) 、广西 (略) 、 (略) 赞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共下达补助资金*元。收贮任务数分别为:广西农 (略) 甘蔗尾*吨、全株玉米2000吨;广西 (略) 全株玉米5600吨、牧草2000吨; (略) 赞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全株玉米1300吨;按照收贮每吨*给予补助。
截止2024年1月,该三家实施主体分别完成收贮:广西农 (略) 甘蔗尾6743.61吨、全株玉米2158.88吨,完成任务量的58.95%;广西 (略) 全株玉米5277.25吨、牧草2324.81吨,完成任务量的100%; (略) 赞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全株玉米1092.37吨,完成任务量的84%。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广西)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97号)精神,支持实施主体在做好项目阶段审计的前提下,分次申请阶段验收,批次拨付项目资金。我局指导企业阶段审计后申请并通过了阶段验收,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同意阶段拨付项目补助资金的议题。按照文件指导意见,可按完成比例阶段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即广西农 (略) *元;广西 (略) 39.*元; (略) 赞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5.*元。现将阶段性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并署真实姓名反馈我局(地址: (略) (略) 东三里26号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第五办公区,电话:0771—*)。
(略) 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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