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苏州市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如元路实验室整体搬迁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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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苏州市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如元路实验室整体搬迁的招标公告

(略) 产品质 (略) ( (略) 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略) 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如元路实验室整体搬迁的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项目概况

如元路实验室整体搬迁 JSZC-*-SZWK-G2024-013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WK-G2024-0138

项目名称:如元路实验室整体搬迁

预算金额:6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5.00万元

采购需求:

(略) 产品质 (略) ( (略) 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略) 质量认证中心)根据业务发展需求, (略) 相城区如元路1550号的实验室将 (略) 相城区漕湖街道协兴街6号苏州国家质量基础(NQI)基地。项目内容包括搬迁耗材,提供仪器设备状态确认、拆卸、防护、包装、装箱、搬运、安装(含水电连接)、调试、验收等。

合同履行期限:

(1)完成期限:20天;进场后,中标人16天内完成搬运工作,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进场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验收标准:采购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内容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内容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 (略) 政府采购”官网首页―“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新CA办理指南”。详见《 (略) 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2)登录

供应商进入“ (略) 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

(3)在网上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 * *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不见面项目)QQ:*、*。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针对中小企业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单位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7、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产品质 (略) ( (略) 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略) 质量认证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相城区漕湖街道协兴街6号

联系人:高东辉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卫康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电话:0512-*


信息来源http://**
(略) 产品质 (略) ( (略) 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略) 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如元路实验室整体搬迁的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项目概况

如元路实验室整体搬迁 JSZC-*-SZWK-G2024-013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WK-G2024-0138

项目名称:如元路实验室整体搬迁

预算金额:6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5.00万元

采购需求:

(略) 产品质 (略) ( (略) 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略) 质量认证中心)根据业务发展需求, (略) 相城区如元路1550号的实验室将 (略) 相城区漕湖街道协兴街6号苏州国家质量基础(NQI)基地。项目内容包括搬迁耗材,提供仪器设备状态确认、拆卸、防护、包装、装箱、搬运、安装(含水电连接)、调试、验收等。

合同履行期限:

(1)完成期限:20天;进场后,中标人16天内完成搬运工作,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进场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验收标准:采购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内容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内容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 (略) 政府采购”官网首页―“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新CA办理指南”。详见《 (略) 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2)登录

供应商进入“ (略) 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

(3)在网上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 * *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不见面项目)QQ:*、*。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针对中小企业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单位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7、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产品质 (略) ( (略) 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略) 质量认证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相城区漕湖街道协兴街6号

联系人:高东辉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卫康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电话: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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