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制造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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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制造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略) 湾沚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制造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审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23年度湾沚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审计服务询价项目。

2.项目编号:湾经信自采【2024年】1号

3.项目限价:审计项目单户企业价格不超过1000元;项目总预算不超过*元。

4.采购服务内容: (略) 政府《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1〕86 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印发2022年度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芜经信技术〔2022〕51号),《 (略) 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赋能垂直崛起推进制造强区若干政策的通知》(湾政办〔2022〕1号),《 (略) 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 (略) 湾沚区 (略) 标杆示范培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湾政办〔2021〕13号),《 (略) 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湾沚区关于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支持政策的通知》(湾政办〔2023〕7号)等文件对2023年湾沚区涉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的真实性以及与设备出售方的关联性等进行审核。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未被列入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略) (略) 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5.经年度年审合格的注册地为安徽省内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报价

1.供应商根据采购服务内容,按“报价表”格式要求报价,不符合项目限价要求或不按要求填写,视为无效报价。

2.报 (略) 场价 (略) 场合理价,否则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人员保险费、交通费、器材费、税金等与之相关的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报价文件组成

1.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行添加);

4.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6.在湾沚区本地开展审计活动的业绩证明材料(业务合同);

7.负责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从业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加盖公章(若有可自行添加)。

注:供应商报价应按照报价文件组成,若未按照报价文件组成填写或缺项,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下午5:00前,携带营业执照到开发区管委会十一楼1121室进行报名。联系人:宋熠,联系电话:0553-*。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开发区管委会十一楼1108会议室

注:投标书*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投标人在2023年6月11日下午3: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交到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十一楼1108会议室。逾期送达(以收件人收件时间为准)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接受后一律不退还。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在场。

六、成交方法

1.成立评标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人员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作开标记录,并由招标小组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中标结果将择日在湾沚区 (略) 进行公示。该单位的项目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七、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天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芜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地 址: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18号

联系人:宋熠

联系电话:0553-*

(略) 湾沚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响应文件.doc

(略) 湾沚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制造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审计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23年度湾沚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审计服务询价项目。

2.项目编号:湾经信自采【2024年】1号

3.项目限价:审计项目单户企业价格不超过1000元;项目总预算不超过*元。

4.采购服务内容: (略) 政府《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1〕86 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印发2022年度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芜经信技术〔2022〕51号),《 (略) 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赋能垂直崛起推进制造强区若干政策的通知》(湾政办〔2022〕1号),《 (略) 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 (略) 湾沚区 (略) 标杆示范培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湾政办〔2021〕13号),《 (略) 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湾沚区关于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支持政策的通知》(湾政办〔2023〕7号)等文件对2023年湾沚区涉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的真实性以及与设备出售方的关联性等进行审核。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未被列入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略) (略) 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5.经年度年审合格的注册地为安徽省内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报价

1.供应商根据采购服务内容,按“报价表”格式要求报价,不符合项目限价要求或不按要求填写,视为无效报价。

2.报 (略) 场价 (略) 场合理价,否则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人员保险费、交通费、器材费、税金等与之相关的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报价文件组成

1.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行添加);

4.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6.在湾沚区本地开展审计活动的业绩证明材料(业务合同);

7.负责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从业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加盖公章(若有可自行添加)。

注:供应商报价应按照报价文件组成,若未按照报价文件组成填写或缺项,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下午5:00前,携带营业执照到开发区管委会十一楼1121室进行报名。联系人:宋熠,联系电话:0553-*。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开发区管委会十一楼1108会议室

注:投标书*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投标人在2023年6月11日下午3: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交到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十一楼1108会议室。逾期送达(以收件人收件时间为准)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接受后一律不退还。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在场。

六、成交方法

1.成立评标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人员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作开标记录,并由招标小组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中标结果将择日在湾沚区 (略) 进行公示。该单位的项目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七、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天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芜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地 址: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18号

联系人:宋熠

联系电话:0553-*

(略) 湾沚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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