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鸽杉路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施工图设计及调容新增部分方案设计、扩大初设、造价咨询、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鸽杉路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施工图设计及调容新增部分方案设计、扩大初设、造价咨询、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 (略) 开福区青竹湖 (略) 农民安置房项目(项目名称) (略) 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开福区青竹湖 (略) 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开发改发〔202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施工图设计及调容新增部分方案设计、扩大初设、造价咨询、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略) 开福区青竹湖 (略) 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施工图设计及调容新增部分方案设计、扩大初设、造价咨询、监理)
2.2项目地点: (略) 开福区青竹湖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西。
2.3项目概况:项 (略) 开福区青竹湖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西 。主要规划12栋一类高层住宅、沿街建筑、幼儿园以及相关配套用房构成(公厕、垃圾站、邮政所、汽车库),综合容积率≤3.1,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00%,机动车停车位1806个。项目暂按南北区划分,南区包括1#商业、2#物业管理用房、3#幼儿园、4#-9#住宅、相应出地面楼梯及形象大门,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北区包括10#-15#住宅、垃圾站、相应出地面楼梯及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其中南区建筑面积*.75平方米为调容新增部分的方案设计、扩大初设、造价咨询、监理的服务内容。
2.4服务期限:日历天。总服务期暂定24个月,从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开始起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技术服务:项目整体施工图设计,调容新增部分方案设计、扩大初步设计、BIM技术服务以及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详细规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新增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略) 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设计、三维仿真模型、设计概算、各阶段过程报建配合服务、扩大初步设计、整个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并满足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及工程量等工作,包括编制设计概算、应确保相关文件通过职能部门审批、配合相关协调工作等,其中BIM技术服务要求利用BIM技术实现正向设计,并针对项目的成本进行优化,同时BIM模型也将运用于后续施工管理。施工图设计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配合施工期间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完成。(其他)
▉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 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编制调容新增部分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牵头完成合同清单复核工作,负责与职能部门及施工单位对审;④竣工结算初审、协助发包人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税务统筹及融资方案的建议;⑤协助发包人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税务统筹及融资方案建议。(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9-05-31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类,规模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全过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咨询类似业绩包含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服务中任意两项),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 (略) 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采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②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 (略) 招标的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 (略) (略) ”或者“ (略) (略) ”上体现其作为监理 (略) 页截图。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③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 (略) 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④造价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1人、监理负责人1人、造价负责人1人。1)拟任设计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拟任监理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 (略) 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 (略) 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 (略) ”查询为准。3)拟任造价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注:①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②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③根据2021年3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 (略) 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④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担任。3.3.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3.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3.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3.6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3.7同一专业服务不接受两家单位共同承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05-31起在长沙公共 (略) ( http://**)( (略) (略) 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 (略) (http://**)( (略) 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和长沙公共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 (略) 开福区招投标事务中心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 其他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 (略)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 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或长沙公共 (略) (http://**)( (略) 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 (略) 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 按2 转1 或者*。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开福区新河大厦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 (略)
地 址: (略) 岳 (略) 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项目负责人:张轶(项目负责人)、李红平、唐勋焘
电 话:0731-*
本招 (略) 开福区青竹湖 (略) 农民安置房项目(项目名称) (略) 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开福区青竹湖 (略) 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开发改发〔202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施工图设计及调容新增部分方案设计、扩大初设、造价咨询、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略) 开福区青竹湖 (略) 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施工图设计及调容新增部分方案设计、扩大初设、造价咨询、监理)
2.2项目地点: (略) 开福区青竹湖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西。
2.3项目概况:项 (略) 开福区青竹湖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西 。主要规划12栋一类高层住宅、沿街建筑、幼儿园以及相关配套用房构成(公厕、垃圾站、邮政所、汽车库),综合容积率≤3.1,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00%,机动车停车位1806个。项目暂按南北区划分,南区包括1#商业、2#物业管理用房、3#幼儿园、4#-9#住宅、相应出地面楼梯及形象大门,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北区包括10#-15#住宅、垃圾站、相应出地面楼梯及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其中南区建筑面积*.75平方米为调容新增部分的方案设计、扩大初设、造价咨询、监理的服务内容。
2.4服务期限:日历天。总服务期暂定24个月,从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开始起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技术服务:项目整体施工图设计,调容新增部分方案设计、扩大初步设计、BIM技术服务以及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详细规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新增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略) 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设计、三维仿真模型、设计概算、各阶段过程报建配合服务、扩大初步设计、整个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并满足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及工程量等工作,包括编制设计概算、应确保相关文件通过职能部门审批、配合相关协调工作等,其中BIM技术服务要求利用BIM技术实现正向设计,并针对项目的成本进行优化,同时BIM模型也将运用于后续施工管理。施工图设计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配合施工期间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完成。(其他)
▉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 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编制调容新增部分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牵头完成合同清单复核工作,负责与职能部门及施工单位对审;④竣工结算初审、协助发包人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税务统筹及融资方案的建议;⑤协助发包人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税务统筹及融资方案建议。(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9-05-31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类,规模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全过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咨询类似业绩包含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服务中任意两项),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业绩。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 (略) 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采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②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 (略) 招标的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 (略) (略) ”或者“ (略) (略) ”上体现其作为监理 (略) 页截图。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③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 (略) 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④造价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1人、监理负责人1人、造价负责人1人。1)拟任设计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拟任监理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 (略) 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 (略) 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 (略) ”查询为准。3)拟任造价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注:①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②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③根据2021年3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 (略) 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④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担任。3.3.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3.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3.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3.6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3.7同一专业服务不接受两家单位共同承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05-31起在长沙公共 (略) ( http://**)( (略) (略) 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 (略) (http://**)( (略) 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和长沙公共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 (略) 开福区招投标事务中心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 其他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 (略)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 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或长沙公共 (略) (http://**)( (略) 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 (略) 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 按2 转1 或者*。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开福区新河大厦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 (略)
地 址: (略) 岳 (略) 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项目负责人:张轶(项目负责人)、李红平、唐勋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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