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田径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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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田径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某部田径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JLZLBH-G1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田径场建设工程 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地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 (略) 房山区。

2.2项目最高限价:*.34元。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7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的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施工程项目,财务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需为非外资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项目开标开始时间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须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http://**)和供应商暂停名单(http://**)。

3.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3.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 (略) 及任何附属机构有关联。

3.10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 6 月 1 日至2024年 6 月 7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 (略) 丰台区

4.3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条第5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线下领取。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注意:未向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以上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 月 20日 09 时00 分, (略) 丰台区长辛店张家坟路二 (略) 98号楼南行 (略) 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联 系 人:孟先生

移动电话:*

地 址: (略) 丰台区

7.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汪先生

移动电话:*

**日

, (略) ,丰台区,房山区,020-

某部田径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JLZLBH-G1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田径场建设工程 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地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 (略) 房山区。

2.2项目最高限价:*.34元。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7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的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施工程项目,财务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需为非外资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项目开标开始时间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须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http://**)和供应商暂停名单(http://**)。

3.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3.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 (略) 及任何附属机构有关联。

3.10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 6 月 1 日至2024年 6 月 7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 (略) 丰台区

4.3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条第5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线下领取。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注意:未向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以上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 月 20日 09 时00 分, (略) 丰台区长辛店张家坟路二 (略) 98号楼南行 (略) 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联 系 人:孟先生

移动电话:*

地 址: (略) 丰台区

7.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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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丰台区,房山区,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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