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管招投标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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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管招投标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已由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琼中行审函〔2024〕64 号、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琼中财评函〔2024〕1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2.1 建设地点: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田堆村、留山坡村、贝湾村、什马村、新民村、长兴三四队、革新村、黎毛村、崖上村、什介村、堑对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共 11个村,道路总面积 4644.29㎡,道路路面均宽 3-3.5m。本次路面结构由上至下: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级配碎石。挡土墙总长度为 861m,挡土墙高度2.5-5.5m,道路排水边沟总长度为 751m,道路排水边沟加盖板349m,过路排水管道 30m,护栏总长度为 148m。本次项目的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挡土墙工程、排水工程、护栏工程。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招标控制价(元): *.12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 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成员数量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 (略) 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投标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4.1 请于 **日22时00分 至 **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 元。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08时30分 ,地点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根路23号) 琼中开标室1。(适用于现场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08时30分 。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日08时3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 (略) 保函、工程保证保险》 支付·(远程不见面开标仅支持线上方式递交保证金)。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 省)*琼中县》、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等媒介上发布。

7. 其他

7.1 投标人须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 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 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 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下载投标工具) 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开标时投标人使用个人电脑登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 http://**)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认证锁) 进行远程解密。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利用参与开标的电脑提前登入开标系统进行电脑配置环境检测,并按提示设置电脑环境。投标人可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 http://**)) 递交的投标文件下载至参与开标的电脑并使用电子投标工具模拟投标文件解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和平大道20号

联系人(全称): 王毅弘

电 话: 0898-*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晟投 (略)

地 址: (略) 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D栋1303房

联系人(全称): 王祖华

电 话: 0898-*

监督部门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898-*

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已由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琼中行审函〔2024〕64 号、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琼中财评函〔2024〕1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2.1 建设地点: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田堆村、留山坡村、贝湾村、什马村、新民村、长兴三四队、革新村、黎毛村、崖上村、什介村、堑对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共 11个村,道路总面积 4644.29㎡,道路路面均宽 3-3.5m。本次路面结构由上至下: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级配碎石。挡土墙总长度为 861m,挡土墙高度2.5-5.5m,道路排水边沟总长度为 751m,道路排水边沟加盖板349m,过路排水管道 30m,护栏总长度为 148m。本次项目的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挡土墙工程、排水工程、护栏工程。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招标控制价(元): *.12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 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成员数量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 (略) 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投标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4.1 请于 **日22时00分 至 **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 元。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琼中县和平镇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08时30分 ,地点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根路23号) 琼中开标室1。(适用于现场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08时30分 。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日08时3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 (略) 保函、工程保证保险》 支付·(远程不见面开标仅支持线上方式递交保证金)。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 省)*琼中县》、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等媒介上发布。

7. 其他

7.1 投标人须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 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 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 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下载投标工具) 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开标时投标人使用个人电脑登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 http://**)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认证锁) 进行远程解密。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利用参与开标的电脑提前登入开标系统进行电脑配置环境检测,并按提示设置电脑环境。投标人可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 http://**)) 递交的投标文件下载至参与开标的电脑并使用电子投标工具模拟投标文件解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和平大道20号

联系人(全称): 王毅弘

电 话: 0898-*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晟投 (略)

地 址: (略) 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D栋1303房

联系人(全称): 王祖华

电 话: 0898-*

监督部门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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