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财政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财政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财政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860,000
采购需求:
一、商务需求
1、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履约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视开原财政资金情况付款(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5、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6、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7、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8、质量保证期:( 1 )年
9、热线支持:具有固定支持电话
10、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
二、服务需求
1、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资料对开原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2、*方协助*方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进行调查复核,并协助*方对所涉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由*方指定需要调查复核的企业及相关内容、工作期限,*方负责提供针对性实施方案。*方要科学、全面的组织人员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涉税调查复核工作。根据*方需求及相关规定要求,协助*方对所涉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
序号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纳税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最后一份预售证取得时间 | 已售占总可售面积比例28/24 | 总可售建筑面积 |
普通住宅 | 非普通住宅 | 其他类型房地产 | 合计 |
1 | *KF | (略) 新城房 (略) 柳岸华庭 | 柳岸华庭小区 | 2013.01.01 | 52.30% | 3311.17 | 2650.72 | 591.86 | 6553.75 |
2 | *KF | (略) 新城房 (略) 紫玉嘉园 | 紫玉嘉园 | 2013.12.13 | 76.97% | *.08 | *.81 | 641.01 | * |
3 | *15G | 开原维 (略) | 开原维华商业广场建设项目 | 2013.08.28 | 51.65% | *.35 | 0 | *.36 | * |
4 | *45P | 辽宁鑫 (略) | 亿达 马德里 | 2019.04.08 | 79.31% | *.11 | 1381.36 | *.29 | * |
5 | *45P | 辽宁鑫 (略) | 亿达 .马德里一期-3(二期项目) | 2020.04.28 | 67.70% | *.60 | 561.5 | *.75 | * |
6 | *45P | 辽宁鑫 (略) | 亿达 .马德里一期-2(三期项目) | 2015.08.19 | 70.33% | *.01 | 3089.12 | 0 | * |
7 | *45P | 辽宁鑫 (略) | 亿达.马德里四期商住项目 | 2019.04.08 | 59.15% | *.54 | 0 | 7847.89 | * |
8 | *88G | 开 (略) | 阳光城小区 | 2021.05.25 | 80.55% | *.66 | 0 | *.7 | * |
9 | *065 | (略) 恒 (略) | (略) | 2020.08.18 | 90.93% | *.96 | 0 | 6667.78 | * |
10 | *MAOUBK3B81 | 开原鹏 (略) | 东城门第 | 2019.10.01 | 81.85% | 8689.78 | 0 | 2237.08 | * |
合计 | | | | | | | | | | *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07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和二次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和二次报价。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新城街道长征街104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百诚建设 (略)
地 址: (略) 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红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百诚建设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艺琦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