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路社区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招标公告
花园路社区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招标公告
(略) 社区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
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XRMYY*
项目名称: (略) 社区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交货与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7)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5月31日至2024年6月 5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贺 (略) 采购办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贺 (略) 小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贺 (略) 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贺 (略) 微信公众号发布。
2.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贺 (略) 微信公众号。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 (略)
地址:贺 (略) 与汇源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0951-*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佳
电话:0951-*
(略) 社区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
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XRMYY*
项目名称: (略) 社区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交货与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7)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5月31日至2024年6月 5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贺 (略) 采购办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贺 (略) 小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贺 (略) 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贺 (略) 微信公众号发布。
2.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贺 (略) 微信公众号。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 (略)
地址:贺 (略) 与汇源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0951-*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佳
电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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