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九分彭泽县中心幼儿园新建分园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任务
二安九分彭泽县中心幼儿园新建分园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任务
广西建工集团 (略) (略) 彭泽县中心幼儿园新建分园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 (略) (略) 彭泽县中心幼儿园新建分园建设项目工程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 (略)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略) 彭泽县龙城镇滨湖北区旁
工程造价:81.*元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5642m2,框架结构,3层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6日。
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 工程范围 | 备注 |
消防工程 | 消防工程施工 |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 (略) 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1)月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发包人批复当月完成装修产值的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经批复产值的80%;
(3)工程结算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承包人同意在双方认可的工程款金额确定前,不计息。剩余结算额3%为保修期(为两年,具体时间以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 (略) 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 (略) 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 (略)
联 系 人:李炳前
电 话:*
邮 箱:*@*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二 (略) 华中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监督电话:*
广西建工集团 (略) (略) 彭泽县中心幼儿园新建分园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 (略) (略) 彭泽县中心幼儿园新建分园建设项目工程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 (略)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略) 彭泽县龙城镇滨湖北区旁
工程造价:81.*元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5642m2,框架结构,3层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6日。
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 工程范围 | 备注 |
消防工程 | 消防工程施工 |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 (略) 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1)月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发包人批复当月完成装修产值的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经批复产值的80%;
(3)工程结算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承包人同意在双方认可的工程款金额确定前,不计息。剩余结算额3%为保修期(为两年,具体时间以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 (略) 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 (略) 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 (略)
联 系 人:李炳前
电 话:*
邮 箱:*@*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二 (略) 华中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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