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贵池区2024年全国茶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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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贵池区2024年全国茶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技函[2024]375号)要求及《关于印发贵池区2024年全国茶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工组[2024]3号)要求,为更好组织实施本年度全国茶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推动我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建设2个“千亩方”示范茶园。千亩方示范片应集成茶叶绿色高产高效技术进行建设,其中,茶园“低改”为必建内容,且“低改”占比不低于总面积的30%;近3年同一地块茶园已实施茶园“低改”项目且享受财政补助的,不得重复建设。

1、茶园“低改”。根据茶树长势对树冠合理选择重修剪或台刈改造,同时开展茶园中耕除草、增施有机肥或开展坡地茶园“坡改梯”改造,提升示范区茶园质量与标准。

2、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结合农业防治,合理选择物理防控、生物防控等技术措施,努力提高示范区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水平,降低化学防治频次、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3、茶园土壤地力提升。开展茶园增施有机肥、茶园种植绿肥等。

4、茶园管理“机器换人”。重点开展茶园机耕与机采茶园培育。

(二)建设1个“万亩片”辐射区茶园。至少应选择以下1项技术进行建设:

1、茶园种植绿肥。

2、茶园冬季药物封园。

3、可降解色板诱杀害虫。

4、茶园专用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诱杀害虫。

二、申报

在我区境内注册的茶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茶产业联合体、茶叶种植大户、在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县级及以上茶叶行业协会等作为项目申报主体。

三、申报程序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由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科学合理筛选项目实施主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

四、申报时间与要求

(一)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要求:鉴于我区茶叶生产实际和茶园立地现状,本项目支持联合体申报,所创建茶园应相对集中连片。其中“千亩方”单个申报主体茶园面积不少于300亩,且1个千亩方创建点应落实在同一个镇街内;“万亩片”单个申报主体茶园面积不低于500亩。

申报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明确建设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千亩方”示范片建设应填写附件1与附件2;“万亩片”辐射区应填写附件3,联合申报的应填写附件3与附件4。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大户)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年检材料、企业(个人)征信报告等复印件;

3、茶园土地承包合同或流转协议及实施地点地理坐标;

4、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承诺;

5、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性承诺;申报千亩方示范片建设的主体应提供近3年同一地块茶园未享受茶园“低改”财政补助的承诺(本项目实施主体须全程接受现场核查、指导、验收,一旦发现不实申报,将取消实施资格,一切责任由申报主体自负。);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经所在村(居)、镇(街道)审核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电子档一并报送。

联系单位:贵池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雷元胜 联系电话:0566-*

附件: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贵池区2024年全国茶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千亩方示范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

3、贵池区2024年全国茶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万亩辐射区实施主体遴选申报明细表

4、贵池区2024年全国茶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万亩辐射区联合申报主体明细表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日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技函[2024]375号)要求及《关于印发贵池区2024年全国茶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工组[2024]3号)要求,为更好组织实施本年度全国茶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推动我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建设2个“千亩方”示范茶园。千亩方示范片应集成茶叶绿色高产高效技术进行建设,其中,茶园“低改”为必建内容,且“低改”占比不低于总面积的30%;近3年同一地块茶园已实施茶园“低改”项目且享受财政补助的,不得重复建设。

1、茶园“低改”。根据茶树长势对树冠合理选择重修剪或台刈改造,同时开展茶园中耕除草、增施有机肥或开展坡地茶园“坡改梯”改造,提升示范区茶园质量与标准。

2、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结合农业防治,合理选择物理防控、生物防控等技术措施,努力提高示范区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水平,降低化学防治频次、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3、茶园土壤地力提升。开展茶园增施有机肥、茶园种植绿肥等。

4、茶园管理“机器换人”。重点开展茶园机耕与机采茶园培育。

(二)建设1个“万亩片”辐射区茶园。至少应选择以下1项技术进行建设:

1、茶园种植绿肥。

2、茶园冬季药物封园。

3、可降解色板诱杀害虫。

4、茶园专用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诱杀害虫。

二、申报

在我区境内注册的茶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茶产业联合体、茶叶种植大户、在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县级及以上茶叶行业协会等作为项目申报主体。

三、申报程序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由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科学合理筛选项目实施主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

四、申报时间与要求

(一)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要求:鉴于我区茶叶生产实际和茶园立地现状,本项目支持联合体申报,所创建茶园应相对集中连片。其中“千亩方”单个申报主体茶园面积不少于300亩,且1个千亩方创建点应落实在同一个镇街内;“万亩片”单个申报主体茶园面积不低于500亩。

申报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明确建设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千亩方”示范片建设应填写附件1与附件2;“万亩片”辐射区应填写附件3,联合申报的应填写附件3与附件4。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大户)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年检材料、企业(个人)征信报告等复印件;

3、茶园土地承包合同或流转协议及实施地点地理坐标;

4、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承诺;

5、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性承诺;申报千亩方示范片建设的主体应提供近3年同一地块茶园未享受茶园“低改”财政补助的承诺(本项目实施主体须全程接受现场核查、指导、验收,一旦发现不实申报,将取消实施资格,一切责任由申报主体自负。);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经所在村(居)、镇(街道)审核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电子档一并报送。

联系单位:贵池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雷元胜 联系电话:0566-*

附件:1、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贵池区2024年全国茶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千亩方示范实施主体遴选申报表

3、贵池区2024年全国茶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万亩辐射区实施主体遴选申报明细表

4、贵池区2024年全国茶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万亩辐射区联合申报主体明细表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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