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管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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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管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管路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中心血站
行政区域 丰泽区 公告时间 **日 11: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略)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略)
预算金额 ¥3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玲、胡文姬、梁宇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612
采购单位 (略) 中心血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丰泽区祥远路1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女士0595-*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玲、胡文姬、梁宇*、0591-*-8612

项目概况

(略) 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管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FZSG179

项目名称: (略) 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管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1

1-1

血液成分分离机管路

2000

*.00

2

2-1

血液成分分离机管路

2000

*.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特定资格条件: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③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两证并一证的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略)

方式: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邮箱:*@*q.com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中心血站     

地址: (略) 丰泽区祥远路156号        

联系方式:林女士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联系方式:郑玲、胡文姬、梁宇*、0591-*-8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玲、胡文姬、梁宇

电 话:  *、0591-*-86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管路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中心血站
行政区域 丰泽区 公告时间 **日 11: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略)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略)
预算金额 ¥3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玲、胡文姬、梁宇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612
采购单位 (略) 中心血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丰泽区祥远路1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女士0595-*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玲、胡文姬、梁宇*、0591-*-8612

项目概况

(略) 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管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FZSG179

项目名称: (略) 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管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1

1-1

血液成分分离机管路

2000

*.00

2

2-1

血液成分分离机管路

2000

*.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特定资格条件: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③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两证并一证的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略)

方式: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邮箱:*@*q.com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中心血站     

地址: (略) 丰泽区祥远路156号        

联系方式:林女士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栋2212            

联系方式:郑玲、胡文姬、梁宇*、0591-*-8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玲、胡文姬、梁宇

电 话:  *、059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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