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湾度假区和琴岛天籁片区观光小火车采购
海州湾度假区和琴岛天籁片区观光小火车采购
海州湾度假区和琴岛天籁片区观光小火车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苏海文化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连云港苏海文化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州湾度假区和琴岛天籁片区观光小火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海州湾度假区和琴岛天籁片区观光小火车采购,详细要求见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最高投标限价:*元 (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质保期:整车质保不少于一年,电池质保不少于3年。
2.7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若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
3.4.2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
(2)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江苏 (略) (略) (http://**)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 (略) (略)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 (略) 赣榆区和安大厦( (略) 297号)4楼42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 (略) (略) 站、江苏省 (略) 上发布。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苏海文化 (略)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 (略) |
地 址: (略) 赣榆区新 (略) | 地 址: (略) 紫薇广场C区7楼 |
联 系 人:陈工 | 联 系 人:孙工 |
电 话:* | 电 话:* |
海州湾度假区和琴岛天籁片区观光小火车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苏海文化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连云港苏海文化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州湾度假区和琴岛天籁片区观光小火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海州湾度假区和琴岛天籁片区观光小火车采购,详细要求见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最高投标限价:*元 (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质保期:整车质保不少于一年,电池质保不少于3年。
2.7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若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
3.4.2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
(2)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江苏 (略) (略) (http://**)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 (略) (略)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 (略) 赣榆区和安大厦( (略) 297号)4楼42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 (略) (略) 站、江苏省 (略) 上发布。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苏海文化 (略)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 (略) |
地 址: (略) 赣榆区新 (略) | 地 址: (略) 紫薇广场C区7楼 |
联 系 人:陈工 | 联 系 人:孙工 |
电 话:* | 电 话:*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