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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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HLZC*)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第三方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C*
项目名称: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第三方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万元
最高限价:6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6 6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有丰富的检测经验和专业技术团队; (5)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 (略) 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税款所属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提供:(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地址: (略) 蓟州区东五环南路13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玥、马钰洁
电 话:022-*-8029

(略) (略)

**日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HLZC*)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第三方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C*
项目名称: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第三方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万元
最高限价:6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6 66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有丰富的检测经验和专业技术团队; (5)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 (略) 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税款所属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提供:(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地址: (略) 蓟州区东五环南路13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玥、马钰洁
电 话:022-*-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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