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长征重工高碳铬铁需求信息招标公告
中国船舶长征重工高碳铬铁需求信息招标公告
编号:CGBZB-2024-W055
中国船舶长征重工高碳铬铁采购需求信息
2.1 采购标的名称、数量
名称 | 执行标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及地点 | 备注 |
高碳铬铁 | 块度:重量≤15kg,其中块度<20*20mm的不超总重量的5%,Cr:≥52%,Si:≤5.0%,S:≤0.06%,P:≤0.06%,C:≤10.0%, | 公斤 | * | 2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送货。 送送货地点:重庆 (略) 库房。 | 满足公司质量要求,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满足要求, (略) 将不与结账。 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准确数量及时间以*方通知送货为准,按*方实际接收数量结算,总量不超过合同签订数量的105%,超出数量不办理入库。 |
2.2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期限和交付地点
在合同有效期内,按需方书面通知的数量、送货时间起,7日内送货到:重庆 (略) 库房。
2.3 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
合同生效,货到复验合格后,*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到厂价)挂账后滚动付承兑(财务承兑、e信、云信通等)。(税率、付款方式如有不同的,在备注栏请予注明)。
*3.1技术要求:块度:重量≤14kg,其中块度<20*20mm的不超总重量的5%,Cr:≥52%,Si:≤5.0%,S:≤0.06%,P:≤0.06%,C:≤10.0%
3.2送货时必须满足技术及产品要求,如果 (略) 将退货, (略) 为保证生产使用的材料将不予结算;如若给公司造成损失,还要进行相应索赔。
3. (略) 合格供方管理:我公司合格供方是生产厂家的, (略) 名录内自己生产的产品;是代理商的, (略) 合格供方名录一致的代理厂家产品。 (略) 合格供方名录内产品的,报价时需特别说明。
不是我公司合格供方的,如果评审选定为拟定成交人, (略) 合格供方相关审批,同意后才能作为成交人,否则不能签订合同。
4. 商务要求
*4.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我司合格供方的除外);
*4.2 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属我司合格供方的除外);
*4.3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承包;
4.4 供应商的业绩(本次不适用);
4.5 报价及响应文件有效期:以平台公示时间起,五天内有效;
4.6 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报价及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本次不适用);
4.7 非合格供应商成交后需提供样品,样品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试用,试用数量和结算方式以双方商议为准,试用合格后按成交价结算,若不合格直接退货处理;
4.8 竞价保证金(本次不适用);
4.9 履约保证金(本次不适用);
4.10 供应商有串通行为、行贿行为、利用伪造的或无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报价及响应文件无效,从发现之日起 (略) 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从发现之日起 (略) 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及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及响应文件的,从其撤销文件之日起3 (略) 的采购活动。供 (略) 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依法提请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查处并承担赔偿责任。
4.11 报价及响应文件的组成:以平台要求为准;
4.12 报价及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密封(本次不适用);
4.13 接收报价及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平台要求为准。
5.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5.1 评审方法(勾选):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5.2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报价及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需求信息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成交人的评审方法;
5.3 综合评分法,是指报价及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需求信息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成交人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详见附件7。
5.3.1 总分值(100分)=商务部分的分值(XX分)+技术部分的分值(XX分)
6.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产品采购合同买受人:重庆 (略) (以下简称*方)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方) 签订地点: (略) 大渡口区
签订日期: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方购买*方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方向*方购买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款。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 | 备注 |
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 元(大写): 上述价款已含 %增值税、运费、装卸、安装等一切费用。 |
第二条 随产品的必备品及配件:
2.1 *方在交付产品时,应向*方提供与产品相关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其它质量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2.2 *方需保证所提供的上述单证及相关报告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方/原生产企业员工出具。
第三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按下列第(4)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满足公司技术要求:块度:重量≤15kg,其中块度<20*20mm的不超总重量的5%,Cr:≥52%,Si:≤5.0%,S:≤0.06%,P:≤0.06%,C:≤10.0%,
*方交付产品必须满足技术及产品要求,如果 (略) 将退货, (略) 为保证生产使用的材料将不予结算;如若给公司造成损失,*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方应保证上述产品的有效使用期限不少于*年(自*方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方应在产品的有效使用期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负责。
第五条 产品包装要求
5.1 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及时运达*方指定目的地的前提下,*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费用由*方自行负责。
5.2 包装物需要回收的,回收、处理费用由*方承担。
5.3 *方送货时提供包装物的重量说明及称重图片。
第六条 付款
6.1 合同生效,货到复验合格后,*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到厂价)挂账后滚动付承兑(财务承兑、e信、云信通等)。
6.2 *方未按照*方的要求及时向*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出现时,*方应向*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抵扣的直接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直接损失。
6.3 *方未按照*方的要求及时向*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出现时,*方应向*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抵扣的直接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直接损失。
第七条 产品的交货日期、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包括专用线、码头)
7.1货物的交(提)货日期:在合同有效期内,按需方微信等书面通知的数量、送货时间起,7日内送货到重庆 (略) 库房。
7.2 交货方法按下列(1)项执行。
(1)*方送货;
(2)*方自提自运;
(3)*方代运(*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方的要求,商定合 (略) 线和运输工具)。
7.3 货物数量确认方面:以*方随货提供的送货清单或过磅单作为重量验收依据,原则上*方均采用过磅方式进行重量复核,并按*方相关验收制度要求确定最终收货重量。*方对*方确认的重量存在异议的,可以第三方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过磅重量为验收核算依据,第三方过磅费用由*方承担。 7.4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方库房。
*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的 1 日前书面或电话通知*方,否则*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
7.5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第八条 产品的所有权
本产品所有权自产品交付给*方之日起全部转移给*方。
第九条 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在交付*方之前由*方承担,产品送达*方指定地点后由*方承担。
第十条保证条款
10.1 *方保证签订本合同之代表人为合法且具备*方充分授权之人。
10.2 *方保证其对提供给*方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任何抵押权、留置权及其它权利,不会妨碍*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10.3 *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设计上、材料上和制造工艺上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并保证产品是安全的,不存在安全隐患,在正常的操作过程中不会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
10.4 *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制造的。
10.5 *方保证产品适用于通常标准并适合于*方的生产目的。
10.6 *方对产品的品牌及制造商有特殊要求的,*方保证产品品牌及制造商符合*方的要求。
10.7 *方保证交付的产品符合*方随货提交的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 质保期
11.1 本产品质保期为*年,自产品交付给*方,由*方验收确认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11.2 质保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方应在得到*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更换。如*方未能在约定时间进行更换,则*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人员予以维修或者另行采购相应货物,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方承担。
第十二条 保证金
12.1 为确保*方供应链运转顺畅,避免出现*方供货随意性,包括以各种除《产品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外理由拒交货、延期交货影响*方生产、出货的、或者不按采购订单约定提前交货;或者*方供货的零配件、原材料等因质量问题造成*方不必要的损失的。现**双方共同约定,*方在于*方签订合同之初,向*方交纳人民币0元(大写:零元),以作为向*方供货保证。
12.2 一旦*、*双方终止合作,经双方确认清理完所有往来账款和合作事宜后,*方在双方确认了生效的终止协议发出30个工作日内归还*方交纳的保证金。*方向*方交纳的供货保证金为全期无息金额。
12.3 如属因*方交纳保证金后,又无法满足向*方供货,或供货达不到*方技术图纸要求等,*方有权不返还*方交纳的供货保证金。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
13.1 *方保证:*方在使用产品的全部或一部分时,免于遭受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提起诉讼、仲裁或任何请求。如果发生上述事件,均由*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3.2 任何一方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均应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参数,配置标准,设备价格,设备规格等。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能将任何合作中知悉的任何情况透露给第三方。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货物金额 30%的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数额不足以赔偿给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还应继续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产品。如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则*方须按合同价款 1%的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五日以上仍未交付的,*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方须按合同价款 30%的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的,*方还应向*方赔偿损失。
14.2*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品牌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方同意利用,双方应当按质量重新书面约定价格;如果*方不同意或不能利用的,由*方负责按*方要求包换、包修、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方已支付预付款的,*方需在*方表示不同意或不能利用七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方账户,并且*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向*方偿付不能交付部分产品30%的违约金。
14.3*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14.4如因*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应由*方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与*方无关。如因*方交付货物质量问题影响*方生产进度或造成*方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5未经*方的书面许可,*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4.6*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产品需求以及产品价格的变化,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单方解除合同,*方应退还*方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预付款等)。
14.7如因*方原因拒不履行合同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
15.1*方应当确保在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制作工艺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施工现场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要求。
15.2*方检验员如需在*方制造场所进行检验时,*方有责任提供给*方检验员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且告知其潜在的危险。
15.3*方工作人员在*方施工现场进行服务时,应该遵守*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听从*方施工现场安全工程师的指挥。
15.4*方应保证运输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或降低人身伤害和资源的浪费。
15.5*方用于包装货物的包装材料应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材料。
15.6*方负责货物运输时应采取实际措施,确保运输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且不对沿途环境和*方施工现场造成不良影响,*方应当对包装材料的回收承担责任。由于*方的疏忽对沿途环境和*方施工现场造成不良影响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方承担。
15.7*方确定*方为安全环保重要相关方时,由*方向*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环保责任和义务,*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签订。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
产品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方 所在 (略) 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廉政条款
17.1为加强公平竞争,增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透明度,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严禁*方以任何方式给予*方人员现金或实物回扣、无偿服务等。一经查实*方将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合理预期的间接损失),*方保留向*方追索相应赔偿的权利。
17.2*方承诺将加强员工廉政教育,*方人员主动直接或间接暗示要求其提供第17.1条所禁止的各项好处时,*方可向*方纪检部门举报,*方将对举报人姓名保密,如果证据确凿,情况属实,*方将对其 (略) 有关奖惩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附则
1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4 本合同有效期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18.5*方对本合同中约定的*方权利义务以及出现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已完全知晓,并自愿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18.6*方违约时,除依法承担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以及通讯费等。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方:重庆 (略) (盖章) *方:(盖章)
住所: (略) 大渡口区伏牛溪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023-*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重庆华凤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2890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8XL 纳税人识别号:
签约时间:2024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24年 月 日
7. 联系方式
7.1 联系人及电话
部门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采购部门 | 皮佳欣 | * | |
技术部门 | 蒋兴成 | * | |
招议标采购管理部门 | 李博 | * | |
投诉部门 | 赵丽丽 | * |
7.2 采购部门联系地址: (略) 大渡口区伏牛溪,重庆 (略) 采购部。邮编:*
7.3 报价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7.3.1 (略) 报价:供应商登录中国船舶 (略) ,网址www.http://**,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 (略) 规则报价或上传相关附件。
7.4 (略) 网站http://**,我公司将 (略) 站上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略) 其它采购需求信息。
备注:带“*”符号的条款属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满足带“*”条款 (略) 否决。
重庆 (略)
2024年6月3日
编号:CGBZB-2024-W055
中国船舶长征重工高碳铬铁采购需求信息
2.1 采购标的名称、数量
名称 | 执行标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及地点 | 备注 |
高碳铬铁 | 块度:重量≤15kg,其中块度<20*20mm的不超总重量的5%,Cr:≥52%,Si:≤5.0%,S:≤0.06%,P:≤0.06%,C:≤10.0%, | 公斤 | * | 2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送货。 送送货地点:重庆 (略) 库房。 | 满足公司质量要求,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满足要求, (略) 将不与结账。 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准确数量及时间以*方通知送货为准,按*方实际接收数量结算,总量不超过合同签订数量的105%,超出数量不办理入库。 |
2.2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期限和交付地点
在合同有效期内,按需方书面通知的数量、送货时间起,7日内送货到:重庆 (略) 库房。
2.3 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
合同生效,货到复验合格后,*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到厂价)挂账后滚动付承兑(财务承兑、e信、云信通等)。(税率、付款方式如有不同的,在备注栏请予注明)。
*3.1技术要求:块度:重量≤14kg,其中块度<20*20mm的不超总重量的5%,Cr:≥52%,Si:≤5.0%,S:≤0.06%,P:≤0.06%,C:≤10.0%
3.2送货时必须满足技术及产品要求,如果 (略) 将退货, (略) 为保证生产使用的材料将不予结算;如若给公司造成损失,还要进行相应索赔。
3. (略) 合格供方管理:我公司合格供方是生产厂家的, (略) 名录内自己生产的产品;是代理商的, (略) 合格供方名录一致的代理厂家产品。 (略) 合格供方名录内产品的,报价时需特别说明。
不是我公司合格供方的,如果评审选定为拟定成交人, (略) 合格供方相关审批,同意后才能作为成交人,否则不能签订合同。
4. 商务要求
*4.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属我司合格供方的除外);
*4.2 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属我司合格供方的除外);
*4.3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承包;
4.4 供应商的业绩(本次不适用);
4.5 报价及响应文件有效期:以平台公示时间起,五天内有效;
4.6 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报价及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本次不适用);
4.7 非合格供应商成交后需提供样品,样品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试用,试用数量和结算方式以双方商议为准,试用合格后按成交价结算,若不合格直接退货处理;
4.8 竞价保证金(本次不适用);
4.9 履约保证金(本次不适用);
4.10 供应商有串通行为、行贿行为、利用伪造的或无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报价及响应文件无效,从发现之日起 (略) 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从发现之日起 (略) 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及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及响应文件的,从其撤销文件之日起3 (略) 的采购活动。供 (略) 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依法提请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查处并承担赔偿责任。
4.11 报价及响应文件的组成:以平台要求为准;
4.12 报价及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密封(本次不适用);
4.13 接收报价及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平台要求为准。
5.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5.1 评审方法(勾选):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5.2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报价及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需求信息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成交人的评审方法;
5.3 综合评分法,是指报价及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需求信息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成交人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详见附件7。
5.3.1 总分值(100分)=商务部分的分值(XX分)+技术部分的分值(XX分)
6.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产品采购合同买受人:重庆 (略) (以下简称*方)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方) 签订地点: (略) 大渡口区
签订日期: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方购买*方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方向*方购买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款。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 | 备注 |
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 元(大写): 上述价款已含 %增值税、运费、装卸、安装等一切费用。 |
第二条 随产品的必备品及配件:
2.1 *方在交付产品时,应向*方提供与产品相关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其它质量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2.2 *方需保证所提供的上述单证及相关报告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方/原生产企业员工出具。
第三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按下列第(4)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满足公司技术要求:块度:重量≤15kg,其中块度<20*20mm的不超总重量的5%,Cr:≥52%,Si:≤5.0%,S:≤0.06%,P:≤0.06%,C:≤10.0%,
*方交付产品必须满足技术及产品要求,如果 (略) 将退货, (略) 为保证生产使用的材料将不予结算;如若给公司造成损失,*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方应保证上述产品的有效使用期限不少于*年(自*方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方应在产品的有效使用期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负责。
第五条 产品包装要求
5.1 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及时运达*方指定目的地的前提下,*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费用由*方自行负责。
5.2 包装物需要回收的,回收、处理费用由*方承担。
5.3 *方送货时提供包装物的重量说明及称重图片。
第六条 付款
6.1 合同生效,货到复验合格后,*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到厂价)挂账后滚动付承兑(财务承兑、e信、云信通等)。
6.2 *方未按照*方的要求及时向*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出现时,*方应向*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抵扣的直接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直接损失。
6.3 *方未按照*方的要求及时向*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出现时,*方应向*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抵扣的直接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直接损失。
第七条 产品的交货日期、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包括专用线、码头)
7.1货物的交(提)货日期:在合同有效期内,按需方微信等书面通知的数量、送货时间起,7日内送货到重庆 (略) 库房。
7.2 交货方法按下列(1)项执行。
(1)*方送货;
(2)*方自提自运;
(3)*方代运(*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方的要求,商定合 (略) 线和运输工具)。
7.3 货物数量确认方面:以*方随货提供的送货清单或过磅单作为重量验收依据,原则上*方均采用过磅方式进行重量复核,并按*方相关验收制度要求确定最终收货重量。*方对*方确认的重量存在异议的,可以第三方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过磅重量为验收核算依据,第三方过磅费用由*方承担。 7.4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方库房。
*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的 1 日前书面或电话通知*方,否则*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
7.5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第八条 产品的所有权
本产品所有权自产品交付给*方之日起全部转移给*方。
第九条 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在交付*方之前由*方承担,产品送达*方指定地点后由*方承担。
第十条保证条款
10.1 *方保证签订本合同之代表人为合法且具备*方充分授权之人。
10.2 *方保证其对提供给*方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任何抵押权、留置权及其它权利,不会妨碍*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10.3 *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设计上、材料上和制造工艺上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并保证产品是安全的,不存在安全隐患,在正常的操作过程中不会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
10.4 *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制造的。
10.5 *方保证产品适用于通常标准并适合于*方的生产目的。
10.6 *方对产品的品牌及制造商有特殊要求的,*方保证产品品牌及制造商符合*方的要求。
10.7 *方保证交付的产品符合*方随货提交的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 质保期
11.1 本产品质保期为*年,自产品交付给*方,由*方验收确认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11.2 质保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方应在得到*方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更换。如*方未能在约定时间进行更换,则*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人员予以维修或者另行采购相应货物,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方承担。
第十二条 保证金
12.1 为确保*方供应链运转顺畅,避免出现*方供货随意性,包括以各种除《产品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外理由拒交货、延期交货影响*方生产、出货的、或者不按采购订单约定提前交货;或者*方供货的零配件、原材料等因质量问题造成*方不必要的损失的。现**双方共同约定,*方在于*方签订合同之初,向*方交纳人民币0元(大写:零元),以作为向*方供货保证。
12.2 一旦*、*双方终止合作,经双方确认清理完所有往来账款和合作事宜后,*方在双方确认了生效的终止协议发出30个工作日内归还*方交纳的保证金。*方向*方交纳的供货保证金为全期无息金额。
12.3 如属因*方交纳保证金后,又无法满足向*方供货,或供货达不到*方技术图纸要求等,*方有权不返还*方交纳的供货保证金。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
13.1 *方保证:*方在使用产品的全部或一部分时,免于遭受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提起诉讼、仲裁或任何请求。如果发生上述事件,均由*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3.2 任何一方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均应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参数,配置标准,设备价格,设备规格等。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能将任何合作中知悉的任何情况透露给第三方。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货物金额 30%的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数额不足以赔偿给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还应继续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产品。如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则*方须按合同价款 1%的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五日以上仍未交付的,*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方须按合同价款 30%的标准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的,*方还应向*方赔偿损失。
14.2*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品牌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方同意利用,双方应当按质量重新书面约定价格;如果*方不同意或不能利用的,由*方负责按*方要求包换、包修、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方已支付预付款的,*方需在*方表示不同意或不能利用七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至*方账户,并且*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向*方偿付不能交付部分产品30%的违约金。
14.3*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14.4如因*方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应由*方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与*方无关。如因*方交付货物质量问题影响*方生产进度或造成*方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5未经*方的书面许可,*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4.6*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产品需求以及产品价格的变化,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单方解除合同,*方应退还*方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预付款等)。
14.7如因*方原因拒不履行合同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
15.1*方应当确保在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制作工艺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施工现场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要求。
15.2*方检验员如需在*方制造场所进行检验时,*方有责任提供给*方检验员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且告知其潜在的危险。
15.3*方工作人员在*方施工现场进行服务时,应该遵守*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听从*方施工现场安全工程师的指挥。
15.4*方应保证运输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或降低人身伤害和资源的浪费。
15.5*方用于包装货物的包装材料应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材料。
15.6*方负责货物运输时应采取实际措施,确保运输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且不对沿途环境和*方施工现场造成不良影响,*方应当对包装材料的回收承担责任。由于*方的疏忽对沿途环境和*方施工现场造成不良影响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方承担。
15.7*方确定*方为安全环保重要相关方时,由*方向*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环保责任和义务,*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签订。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
产品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方 所在 (略) 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廉政条款
17.1为加强公平竞争,增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透明度,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严禁*方以任何方式给予*方人员现金或实物回扣、无偿服务等。一经查实*方将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合理预期的间接损失),*方保留向*方追索相应赔偿的权利。
17.2*方承诺将加强员工廉政教育,*方人员主动直接或间接暗示要求其提供第17.1条所禁止的各项好处时,*方可向*方纪检部门举报,*方将对举报人姓名保密,如果证据确凿,情况属实,*方将对其 (略) 有关奖惩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附则
1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4 本合同有效期为: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18.5*方对本合同中约定的*方权利义务以及出现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已完全知晓,并自愿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18.6*方违约时,除依法承担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以及通讯费等。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方:重庆 (略) (盖章) *方:(盖章)
住所: (略) 大渡口区伏牛溪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023-*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重庆华凤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2890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8XL 纳税人识别号:
签约时间:2024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24年 月 日
7. 联系方式
7.1 联系人及电话
部门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采购部门 | 皮佳欣 | * | |
技术部门 | 蒋兴成 | * | |
招议标采购管理部门 | 李博 | * | |
投诉部门 | 赵丽丽 | * |
7.2 采购部门联系地址: (略) 大渡口区伏牛溪,重庆 (略) 采购部。邮编:*
7.3 报价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7.3.1 (略) 报价:供应商登录中国船舶 (略) ,网址www.http://**,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 (略) 规则报价或上传相关附件。
7.4 (略) 网站http://**,我公司将 (略) 站上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略) 其它采购需求信息。
备注:带“*”符号的条款属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满足带“*”条款 (略) 否决。
重庆 (略)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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