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关 (略) 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温政办〔2024〕11号)、《 (略) 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温委发〔2021〕37号)、《 (略) 深入推进“科技副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市委科创办〔2024〕5号)、《 (略) 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方案(试行)》(温科发〔2022〕25号)和《 (略) 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温科发〔2020〕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 (略) 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 (略) 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计划分为“揭榜挂帅”专项和自主申报专项两类。
(一)“揭榜挂帅”专项
1.申报对象
申报 (略) 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高等学校、 (略) 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
2.重点支持方向
(略) +、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方向,重点在前沿技术探索、关键共性技术以及产业化等方面研发,突破一批核心技术,研制一批自主创新产品。根据前期技术攻关需求征集,经专家评估,形成相关领域榜单(具体见附件)。
3.补助额度及方式
对揭榜挂帅单个项目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元且不超过项目申请资助额。对企业承担的项目,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25%(自筹经费可包括申报当年起的前期研发投入); (略) 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事业性质单位牵头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50%; (略) 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事业性质单位独立承担的,可给予100%的财政资金补助。项目 (略) 区的,项目资助的财政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予以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在县(市),由县(市)财政自行负责。支持山区五县揭榜立项项目攻关,每年单列不超过10个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补助*元,由市财政予以资助。
项目实施期限自项目申报之日起一般不超过3年。
4.申报方式
采用按榜单申报的方式,择优立项。
(二)自主申报专项
1.申报对象
申报 (略) 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
2.支持方向
支持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组学与精准医学、绿色与智慧农业等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研发。
3.补助额度及方式
根据温政发〔2023〕8号文件以及年度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给予补助,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预算的25%,财政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元。项目 (略) 区的,项目资助的财政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予以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在县(市),由县(市)财政自行负责。
4.申报方式
采用自主申报的方式,择优立项。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揭榜挂帅专项: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研发投入和研发能力,原 (略) (略) ,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一般都应不低于3.0%或研发投入不低于*元(农业类企业上年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一般应不低于1.5%),企业原则上需成立满1年。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但应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自主申报专项: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其中“科技副总”专项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报企业科技副总。
2.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以及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3.申报时有在研项目逾期未验收,或仍处于根据《 (略) 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 (略) 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惩戒期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限项要求
同一项目负责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报基础和重大科研项目,已有在研基础性科研项目的,可再申报1项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含培育)和重 (略) 依托单位可承担不超过2项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有在研项目受限的须在2024年6月1日前取得项目验收证书或通过验收结题,否则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 (略) 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略) 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科企通”(网址:http://**)实名申报,搜索“ (略) 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或点击“进入办事大厅”,选择“ (略) 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点击“在线办理”。在线填写《 (略) 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可行性报告〈含财务报表〉;科技副总专项需要上传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科技副总认定文件;领军企业或重 (略) 需提供认定文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科技活动的项目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应严格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
(二)申报时间。申报系统于 2024年6月3日开放填报。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16日下午17:00。
(三)审核推荐。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18日下午17:00。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与择优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包括科研项目申报材料、伦理审查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及研发投入(不含财政投入部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对项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诚信负责。
(三)项目立项签订合同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 (略) 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四)原则上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及为主参与(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 3的参与人员)的项目立项比例不低于50%。
咨询电话:
项目统一受理咨询:
项目受理中心 吴青青 * 李 杰 *
相关处室:
研发投入与综合服务处 郑淳之 *
高新产业与自创区建设处 李贵航 *
(略) 校服务处 徐节速 *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陈安瑶 *
技术支持
“科企通” 黄良孟 *
附件:202 (略) “揭榜挂帅”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202 (略) “揭榜挂帅”项目榜单汇总表.docx
科技开发处
2024年6月3日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关 (略) 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温政办〔2024〕11号)、《 (略) 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温委发〔2021〕37号)、《 (略) 深入推进“科技副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市委科创办〔2024〕5号)、《 (略) 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方案(试行)》(温科发〔2022〕25号)和《 (略) 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温科发〔2020〕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 (略) 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 (略) 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计划分为“揭榜挂帅”专项和自主申报专项两类。
(一)“揭榜挂帅”专项
1.申报对象
申报 (略) 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高等学校、 (略) 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
2.重点支持方向
(略) +、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方向,重点在前沿技术探索、关键共性技术以及产业化等方面研发,突破一批核心技术,研制一批自主创新产品。根据前期技术攻关需求征集,经专家评估,形成相关领域榜单(具体见附件)。
3.补助额度及方式
对揭榜挂帅单个项目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元且不超过项目申请资助额。对企业承担的项目,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25%(自筹经费可包括申报当年起的前期研发投入); (略) 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事业性质单位牵头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50%; (略) 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事业性质单位独立承担的,可给予100%的财政资金补助。项目 (略) 区的,项目资助的财政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予以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在县(市),由县(市)财政自行负责。支持山区五县揭榜立项项目攻关,每年单列不超过10个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补助*元,由市财政予以资助。
项目实施期限自项目申报之日起一般不超过3年。
4.申报方式
采用按榜单申报的方式,择优立项。
(二)自主申报专项
1.申报对象
申报 (略) 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
2.支持方向
支持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组学与精准医学、绿色与智慧农业等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研发。
3.补助额度及方式
根据温政发〔2023〕8号文件以及年度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给予补助,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预算的25%,财政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元。项目 (略) 区的,项目资助的财政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予以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在县(市),由县(市)财政自行负责。
4.申报方式
采用自主申报的方式,择优立项。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揭榜挂帅专项: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研发投入和研发能力,原 (略) (略) ,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一般都应不低于3.0%或研发投入不低于*元(农业类企业上年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一般应不低于1.5%),企业原则上需成立满1年。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但应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自主申报专项: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其中“科技副总”专项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报企业科技副总。
2.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以及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3.申报时有在研项目逾期未验收,或仍处于根据《 (略) 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 (略) 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惩戒期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限项要求
同一项目负责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报基础和重大科研项目,已有在研基础性科研项目的,可再申报1项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含培育)和重 (略) 依托单位可承担不超过2项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有在研项目受限的须在2024年6月1日前取得项目验收证书或通过验收结题,否则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 (略) 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略) 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科企通”(网址:http://**)实名申报,搜索“ (略) 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或点击“进入办事大厅”,选择“ (略) 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点击“在线办理”。在线填写《 (略) 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可行性报告〈含财务报表〉;科技副总专项需要上传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科技副总认定文件;领军企业或重 (略) 需提供认定文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科技活动的项目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应严格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
(二)申报时间。申报系统于 2024年6月3日开放填报。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16日下午17:00。
(三)审核推荐。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18日下午17:00。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与择优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包括科研项目申报材料、伦理审查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及研发投入(不含财政投入部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对项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诚信负责。
(三)项目立项签订合同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 (略) 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四)原则上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及为主参与(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 3的参与人员)的项目立项比例不低于50%。
咨询电话:
项目统一受理咨询:
项目受理中心 吴青青 * 李 杰 *
相关处室:
研发投入与综合服务处 郑淳之 *
高新产业与自创区建设处 李贵航 *
(略) 校服务处 徐节速 *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陈安瑶 *
技术支持
“科企通” 黄良孟 *
附件:202 (略) “揭榜挂帅”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202 (略) “揭榜挂帅”项目榜单汇总表.docx
科技开发处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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