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张兰镇大甫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签字盖章原件
(采购编号:C*WO)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张兰镇大甫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4]3号
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采 (略) 张兰镇大甫村民委员会。该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现
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建设规模:张兰镇 (略) 工程为村内 (略) 2条,全长779.5米。
2.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等。
3.建设地点: (略) 张兰镇大甫村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投标限价:*.14元
6.工 期:9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8.采购范围:张兰镇大甫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
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或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4年6月3日17:00至 2024年6月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3、售价:人民币*佰元整;¥3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
收。)
2、递交地点: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六、询比时间及地点
1、询比时间:详见询比文件。
2、询比地点: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略) 》(http://**)上发
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张兰镇人民政府。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张兰镇大甫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张兰镇大甫村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高瓴建设 (略)
地址: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联系人: 韩经理
联系电话: */*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张兰镇大甫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签字盖章原件
(采购编号:C*WO)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张兰镇大甫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4]3号
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采 (略) 张兰镇大甫村民委员会。该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现
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建设规模:张兰镇 (略) 工程为村内 (略) 2条,全长779.5米。
2.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等。
3.建设地点: (略) 张兰镇大甫村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投标限价:*.14元
6.工 期:9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8.采购范围:张兰镇大甫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
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或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4年6月3日17:00至 2024年6月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3、售价:人民币*佰元整;¥3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
收。)
2、递交地点: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六、询比时间及地点
1、询比时间:详见询比文件。
2、询比地点: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略) 》(http://**)上发
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张兰镇人民政府。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张兰镇大甫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张兰镇大甫村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高瓴建设 (略)
地址: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联系人: 韩经理
联系电话: */*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张兰镇大甫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签字盖章原件
(采购编号:C*WO)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张兰镇大甫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4]3号
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采 (略) 张兰镇大甫村民委员会。该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现
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建设规模:张兰镇 (略) 工程为村内 (略) 2条,全长779.5米。
2.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等。
3.建设地点: (略) 张兰镇大甫村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投标限价:*.14元
6.工 期:9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8.采购范围:张兰镇大甫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
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或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4年6月3日17:00至 2024年6月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3、售价:人民币*佰元整;¥3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
收。)
2、递交地点: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六、询比时间及地点
1、询比时间:详见询比文件。
2、询比地点: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略) 》(http://**)上发
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张兰镇人民政府。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张兰镇大甫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张兰镇大甫村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高瓴建设 (略)
地址: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联系人: 韩经理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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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张兰镇大甫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4]3号
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采 (略) 张兰镇大甫村民委员会。该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现
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建设规模:张兰镇 (略) 工程为村内 (略) 2条,全长779.5米。
2.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等。
3.建设地点: (略) 张兰镇大甫村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投标限价:*.14元
6.工 期:9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8.采购范围:张兰镇大甫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
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或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4年6月3日17:00至 2024年6月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3、售价:人民币*佰元整;¥3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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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询比时间及地点
1、询比时间:详见询比文件。
2、询比地点: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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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询比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略) 》(http://**)上发
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张兰镇人民政府。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张兰镇大甫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张兰镇大甫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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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高瓴建设 (略)
地址: (略) (略) 安康嘉苑5号商铺
联系人: 韩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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