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管理工作,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赋能黔东南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州实际,起草了《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并 (略) 和相关州直部门征求意见进行完善,形成《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略) 银桂大道中段州图书馆6楼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请在信封上注明“《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字样。
2.用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63.com。
意见反馈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24:00止,需实名并留下个人联系方式,来信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855--*
附件: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4年6月3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管理工作,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赋能黔东南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州实际,起草了《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并 (略) 和相关州直部门征求意见进行完善,形成《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略) 银桂大道中段州图书馆6楼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请在信封上注明“《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字样。
2.用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63.com。
意见反馈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24:00止,需实名并留下个人联系方式,来信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855--*
附件: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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