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餐饮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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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餐饮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餐饮委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方)位 (略) 天山区建国路165号,餐厅及后厨分布在大楼四层和五层,五楼自助餐厅为主就餐区,面积约540㎡,四楼为厨房操作间、主要设备区和库房,面积约430㎡,另有部分包厢备用。餐饮服务主要为约150人分批次提供自助餐形式的午餐,兼顾约总计100人的早晚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招标成交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7: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7: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签字盖章齐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需在政采云网上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环节等交互环节。
3、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政采云数字证书(CA)”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5、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
6、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建国路165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鹤宇、李娟娟

电 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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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餐饮委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方)位 (略) 天山区建国路165号,餐厅及后厨分布在大楼四层和五层,五楼自助餐厅为主就餐区,面积约540㎡,四楼为厨房操作间、主要设备区和库房,面积约430㎡,另有部分包厢备用。餐饮服务主要为约150人分批次提供自助餐形式的午餐,兼顾约总计100人的早晚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招标成交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7: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7: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签字盖章齐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需在政采云网上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环节等交互环节。
3、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政采云数字证书(CA)”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5、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
6、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建国路165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鹤宇、李娟娟

电 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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