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酸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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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酸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酸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西安兴蓉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西安兴蓉 (略)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生产所需液体*酸钠(*酸钠(CH3COONa)的质量分数≥20%)采购,暂估采购量1300吨,比选控制价为*元,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每批次具体送货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比选申请人须在接到通知后48个小时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2.3 交货地点: (略) 莲湖区大兴西路一污二期、 (略) 雁塔区大寨路3160号二污二期。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液体*酸钠供货量在430吨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

(1)接受代理商参选,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所参选货物的制造商对其的授权。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次比选。

(2)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3.2.2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西安兴蓉 (略) 二楼运营部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境集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 (略) 雁塔区大寨路3160号西安兴蓉 (略) 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网址:http:///)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西安兴蓉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二污二期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29-*-8217

传 真:029-*

,西安

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酸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西安兴蓉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西安兴蓉 (略)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生产所需液体*酸钠(*酸钠(CH3COONa)的质量分数≥20%)采购,暂估采购量1300吨,比选控制价为*元,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每批次具体送货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比选申请人须在接到通知后48个小时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2.3 交货地点: (略) 莲湖区大兴西路一污二期、 (略) 雁塔区大寨路3160号二污二期。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液体*酸钠供货量在430吨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

(1)接受代理商参选,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所参选货物的制造商对其的授权。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次比选。

(2)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3.2.2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西安兴蓉 (略) 二楼运营部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境集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 (略) 雁塔区大寨路3160号西安兴蓉 (略) 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网址:http:///)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西安兴蓉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二污二期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29-*-8217

传 真:029-*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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