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某企业智慧社区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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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某企业智慧社区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略) 武汉分公司2024年某企业智慧社区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11381),比选人为 (略) 武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略) 武汉分公司2024年某企业智慧社区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集成服务部分含税预算为82.96万元,税率6%;设备采购部分含税预算为9.5万元,税率13%。本项目总预算为含税92.46万元。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类型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1

集成服务

视频监控系统服务

4

55990.57

2

智能网络系统服务

4

46556.60

3

智慧停车系统升级服务

4

65424.53

4

道匝系统升级服务

4

27688.68

5

设备采购

千兆交换机

12

2522.12

6

监控摄像头

99

159.29

7

显示器

4

4203.54

8

监控录像机

4

2544.25

9

出入口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

6

1840.71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交付地点: (略) 。

1.5 交付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5日内。

1.6 设备部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7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1.2表格,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1.4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1.5 与参选人有参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参选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千兆交换机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3 显示器、监控录像机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日至比选公告开始发售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5 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040900分至2024年06061700(北京时间,下同) 。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支付。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4年0613090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唱价说明: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账号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后点击“我的项目”—“查看/操作”—“唱价评审”端口完成签到及唱价完毕后的签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参选人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武汉分公司

地 址: (略) 武昌区洪山路特1号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 编:*

联 系 人:黄雅馨、程子芸、潘峰、卢婧

电 话:*

电子邮件:huangyaxin.*@*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盖章)

**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武汉

本比选项目为 (略) 武汉分公司2024年某企业智慧社区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11381),比选人为 (略) 武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略) 武汉分公司2024年某企业智慧社区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集成服务部分含税预算为82.96万元,税率6%;设备采购部分含税预算为9.5万元,税率13%。本项目总预算为含税92.46万元。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类型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1

集成服务

视频监控系统服务

4

55990.57

2

智能网络系统服务

4

46556.60

3

智慧停车系统升级服务

4

65424.53

4

道匝系统升级服务

4

27688.68

5

设备采购

千兆交换机

12

2522.12

6

监控摄像头

99

159.29

7

显示器

4

4203.54

8

监控录像机

4

2544.25

9

出入口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

6

1840.71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交付地点: (略) 。

1.5 交付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5日内。

1.6 设备部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7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1.2表格,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1.4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1.5 与参选人有参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参选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千兆交换机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3 显示器、监控录像机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日至比选公告开始发售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5 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040900分至2024年06061700(北京时间,下同) 。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支付。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4年0613090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唱价说明: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账号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后点击“我的项目”—“查看/操作”—“唱价评审”端口完成签到及唱价完毕后的签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参选人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武汉分公司

地 址: (略) 武昌区洪山路特1号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 编:*

联 系 人:黄雅馨、程子芸、潘峰、卢婧

电 话:*

电子邮件:huangyaxin.*@*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盖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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