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监护型救护车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监护型救护车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医疗急救中心监护型救护车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医疗急救中心监护型救护车
预算编号: 00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监护型救护车
数量:2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监护型救护车*2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4)所投的整车产品须是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
(5)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 (略) (网址:http://**)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 (略) (网址:http://**)。(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的数字证书(CA证书) (略) 络远程操作即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相 (略) 财政局建设和 (略) (略) (简称: (略) , (略) 站:上海 (略) ,网址:www.http://**.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 (略) 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略) 的有关操作方 (略) 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 (略) (略)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医疗急救中心
地 址: (略) (略) 638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长宁 (略) 1319号15楼
联系方式:021-**5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瑜、张妍
电 话:021-**5539、*、*
潜在供应商
项目概况
(略) 医疗急救中心监护型救护车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医疗急救中心监护型救护车
预算编号: 00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监护型救护车
数量:2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监护型救护车*2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4)所投的整车产品须是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
(5)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 (略) (网址:http://**)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 (略) (网址:http://**)。(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的数字证书(CA证书) (略) 络远程操作即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相 (略) 财政局建设和 (略) (略) (简称: (略) , (略) 站:上海 (略) ,网址:www.http://**.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 (略) 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略) 的有关操作方 (略) 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 (略) (略)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医疗急救中心
地 址: (略) (略) 638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长宁 (略) 1319号15楼
联系方式:021-**5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瑜、张妍
电 话:021-**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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